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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员报考条件

2023-10-13 来源:六九美食网

1.考船员证的条件是:

2.18到35周岁的;

3.165厘米及以上;

4.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6.具有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与专业知识;

7.无色盲,无色弱;

8.身体健康,无口吃,无平足,肝功能正常,无慢性疾病和传染病,符合海员体检标准;

9.无不良行为记录,热爱航海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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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当上一名海员

需要注册和持有相关资格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第五条 申请船员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但不超过60周岁;

(二)符合船员健康要求;

(三)经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

申请注册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的,还应当通过船员专业外语考试。

第九条 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

申请船员适任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取得船员服务簿;

(二)符合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

(三)经过相应的船员适任培训、特殊培训;

(四)具备相应的船员任职资历,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第十五条 以海员身份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中国籍船员,应当向国家海事管理机构指定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

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持有国际航行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或者有确定的船员出境任务;

(三)无法律、行规规定禁止出境的情形。

海上资历

1、申报乙类丙类机工水手适任证书者考试者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需6个月的海上实习资历(航区:无限航区、近洋航区、沿海航区均可)。

2、申请三副、三管轮适任证书考试者,应持有相应航区船舶等级值班水手和值班机工适任证书,实际担任其职务12个月(新的文件:沿海航区以上均可)。

3、申请大副、大管轮适任证书考试者、应持有相应航区、船舶等级二副、二管轮适任证书、实际担任其职务满12个月。

4、申请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者,应持有相应航区、船舶等级的大副、大管轮适任证书丙实际担任其职务18个月。

5、申请扩大航区考试、评估者、应持有与申请航区较低一级,但相同船舶的等级和职务的适任证书并实际担任其职务6个月资历。

6、申请提高吨位和功率考试,评估者、应持有与申请吨位较低一级吨位和功率,但相同航区和职务的适任证书并实际担任其职务12个月。

7、同时申请扩大航区和提供吨位、功率的应持有与所申请航区和吨位、功率较低一级相同职务的适任证书,并实际担任其职务18个月。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海员

以上内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船员证好考吗,需要什么条件?

船员证考试是有一定难度的,需要经过相应的船员适任培训、特殊培训,具备相应的船员任职资历,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符合条件后可以参加考试,其条件为:

(一)持有有效的《船员服务簿》;

(二)满足以下年龄要求:

1、女性船员小于60周岁,男性船员小于65周岁;

2、申请海船船长、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年龄不小于20周岁;

3、申请值班水手和值班机工适任证书者,年龄不小于18周岁;

(三)完成本规则规定的相应船员教育和培训;

(四)具有本规则规定的海上服务资历和良好的海上安全记录;

(五)符合海船船员体检标准,特别是关于视觉、听觉和讲话能力等方面的标准;

(六)通过本规则规定的适任考试和评估,完成本规则规定的船上培训或见习;

(七)本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第十四条申请船长或甲板部船员职务晋升考试、评估者,应具有以下海上服务资历:

(一)申请值班水手适任证书者,应在相应航区、船舶等级的船舶上服务满6个月;

(二)申请三副适任证书者,应持有相应航区、船舶等级的值班水手适任证书,并实际担任其职务满12个月;

(三)申请大副适任证书者,应持有相应航区、船舶等级的二副适任证书,并实际担任其职务满12个月;

(四)申请船长适任证书者,应持有相应航区、船舶等级的大副适任证书,并实际担任其职务满18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15)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管理,提高内河船舶船员素质,保障内河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内河船舶船员的适任考试和《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的签发。第三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负责具体实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第四条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级海事管理机构的考试及发证权限。第五条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和发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适任考试和发证的各项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为船员参加适任考试和办理《适任证书》提供便利。第二章 《适任证书》申请、签发第六条 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长和高级船员应当取得与任职船舶吨位、主机功率、航区(线)和职务要求相对应的《适任证书》。

持证人任职不得高于《适任证书》所记载的类别和职务资格,也不得超出《适任证书》所记载的航区(线)。第七条 《适任证书》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一)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二)证书类别、编号;

(三)持证人职务资格、适任的航区(线);

(四)证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截止日期;

(五)发证机构;

(六)其他需要规定的内容。

《适任证书》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统一印制。第八条 在内河船舶担任船长和驾驶部职务船员的《适任证书》类别按照船舶总吨位确定,其中在拖轮担任船长和驾驶部职务船员的《适任证书》类别按照拖轮的主推进动力装置总功率确定,分为以下类别:

(一)一类《适任证书》:1000总吨及以上的内河船舶以及500千瓦及以上的内河拖轮;

(二)二类《适任证书》:300总吨及以上至1000总吨的内河船舶以及150千瓦及以上至500千瓦的内河拖轮;

(三)三类《适任证书》:300总吨以下的内河船舶以及150千瓦以下的内河拖轮。第九条 担任轮机部职务船员的《适任证书》按照船舶主推进动力装置总功率确定,分为以下类别:

(一)一类《适任证书》:适用于500千瓦及以上的内河船舶;

(二)二类《适任证书》:适用于150千瓦及以上至500千瓦的内河船舶;

(三)三类《适任证书》:适用于150千瓦以下的内河船舶。第十条 《适任证书》按照船员职务资格分为以下类别:

(一)一类《适任证书》:船长、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

(二)二类和三类《适任证书》: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第十一条 取得《适任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取得船员服务簿;

(二)符合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

(三)经过与所申请《适任证书》类别、职务资格相对应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培训;

(四)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科目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

(五)具备本规则附件规定的内河船舶船员有效水上服务资历,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第十二条 曾经在海船、军事船舶或者渔业船舶上任职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相应的《适任证书》:

(一)符合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

(二)在海船、军事船舶或者渔业船舶上的水上服务资历能够与本规则规定的水上服务资历相对应,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三)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科目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第十三条 在内河危险品船、客船等特殊船舶上任职的船员,除应当具备第十一条或者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完成相应的特殊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第十四条 在1000总吨及以上至3000总吨内河船舶任职的船长、驾驶部职务船员,满足以下条件后,才能在3000总吨及以上内河船舶上任职:

(一)在1000总吨及以上至3000总吨内河船舶实际担任相应职务不少于12个月;

(二)通过相应的实际操作考试。

2023年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船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于2002年12月成立,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为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主要职责: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国家授权广西管辖海域实施巡航监视,查处违法使用海域、损害海洋环境与资源、破坏海上设施、扰乱海上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承办自治区及国家海洋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船员3名:岗位为水手2名,机工1名。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个人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船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在立场上不能与党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岗位。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公告发布当天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享受国家、自治区规定的非实名编制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目前为每人每年56000元(含五险一金、工会经费等)。

五、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发布。

六、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邮寄纸质应聘材料”方式进行报名。

时间: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6日(以我总队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邮寄方式:要求统一采取EMS快递邮寄(请注明“应聘材料”)。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4号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408室,联系电话:0771-5780891,邮编:530022。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中国海监广西区总队2023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船员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贴近期免冠2寸彩照(底色不限),本人在报名登记表的“报名人承诺”栏亲笔签名。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提交复印件。

(3)按应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①水手岗位提供:《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水手证)、《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至少完成基本安全培训项)、《海船船员健康证》;水面舰艇部队工作经历的复退人员(不受船员证书,但需提供《退役证》、《海船船员健康证》)。

②机工岗位提供《海船船员健康证》、机工证或电工证、焊工证。

(5)现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加盖公章)。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核、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视为无效。

(2)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报考人员本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报考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

3.根据资格审查的结果,统计报考人数。

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3。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招聘时间安排或增加考试考核环节的,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可以调整,调整后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含60分)。

因考生缺考等原因,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含70%)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构成回避情形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829435。

(四)联系方式及联系人:0771-5780891,梁晓滨。

附件1:中国海监广西区总队2023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船员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中国海监广西区总队2023年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船员报名表.doc

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中国海监广西区总队2023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船员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中国海监广西区总队2023年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船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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