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营销中心办公室装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室内装修(见预算清单)
4.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半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参见附件清单,部分地、墙砖未在预算内)
5.工程造价:
(1)工程预算总造价为¥160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零壹佰元整。
(2)本工程总造价依据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
第二条:工程期限
1、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30天(日历),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为准。
2、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情况,可顺延工期。
第三条:工程施工准备与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协商各方面的关系,办妥进场手续,甲方承担进场手续费用。
(2)组织好设计交底及图纸核对会审工作。
(3)委托白建华为甲方代表,实行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日常事宜。
(4)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落实建设资金,按期拨付工程预付款,办理现场签证,竣工验收。
2.乙方责任:
(1)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资料,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施工总计划进度。
(2)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好人员及材料设备的进场、采购、供应和管理。
(3)严格按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并承担双方约定的维修保养协议相关规定。人为损坏的'修理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支付
1.本工程合同预算以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为依据编制。
2.由物业收取的管理配合、装修押金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3.支付采取按工程进度分段付款方式。
(1)水电等隐蔽工程完工时付合同价20%,计¥32020元(叁万贰仟零贰拾元整);
(2)木工及隔断工程完工时付合同价40%,计¥64040元(陆万肆仟零肆拾元整);
(3)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35%,计¥56035(伍万陆仟零叁拾伍元整);
(4)留5%质保金在验收合格半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工程变更项目款项于双方确认,付完此款项方可施工增加工程。
第五条:施工质量与设计变更
1.坚持按图施工,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乙方应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发出变更设计文件。
2.遇到重要及复杂的隐蔽工程内容,乙方应通知甲方共同验收。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出具工程验收证明。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应视为甲方已确认工程合格,若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于工程竣工后,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修服务,但不包含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部分。
第七条: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人员野蛮施工而引起的事故。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工程处罚及仲裁
1.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五进行处罚,工期处罚待本工程竣工后一次结清。若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合同价的30%的违约金。
2.甲方拖延结算及付款,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增补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自动终止。
4.本合同有效附件。
(一)乙方提供平面图纸;
(二)工程预算书;
甲方(盖章):
代理人:
年月日:代理人:年月日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