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条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3种观点: 是的,没错。人民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同时也包括专门人民法院。一、专门人民法院的级别。我国人民法院组织体系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包括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审判权由下列人民法院行使: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2、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3、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二、如何确定一审法院的级别。我国有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法院,都可以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但受理案件的范围不同,具体是指:1、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的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一般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或者说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2、中级人民法院。3、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拓展资料: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所谓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是指在全国范围内案件性质比较严重、案情特别复杂、影响重大的案件,这类案件为数极少;所谓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因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是指只要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某一案件应当由其审理,不论该案属于哪一级、哪一个法院管辖,它都有权将案件提上来自己审判,从而取得对案件的管辖权。这是法律赋予最高审判机关在管辖上的特殊权力。但应明确的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管辖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不能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