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济南市公安局 • 【公布日期】2019.07.29
• 【字 号】济公通〔2019〕55号 • 【施行日期】2019.07.29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济南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公安系统权责清单》的通知
济公通〔2019〕55号
各分、县局,有关局直单位:
按照省公安厅、市委编办部署要求,市局对全省公安系统权责清单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以及对应的责任事项进行了认领,并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了补充完善,形成《济南市公安系统权责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将《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制定权责清单的重要意义
全面推行公安部门权责清单制度,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是上级党委、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对规范公安机关权力运行、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巩固和拓展“放管服”改革成果,
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抓紧梳理公布县级公安机关权责清单
本次权责清单编制,要推进“两单融合”,即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实现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权责事项名称、类型、设定依据、编码等目录要素基本一致。县级公安机关要按照本级政府的安排部署,从《清单》中认领本级事项,结合“三定”规定和本地实际,参照市局做法,编制本级公安机关权责清单,并于2019年8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三、积极推进公安机关履职尽责
各单位要强化清单落实,将权责清单使用贯彻到公安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方面,按照权责清单确定的实施层级和权限行使权力、提供服务,并承担相应的直接实施责任和指导监督责任,避免权力越位、错位、缺位,确保全面正确履职尽责,全面提升公安部门政务服务水平,为法治济南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附件:《济南市公安系统权责清单》.xls
济南市公安局
2019年7月29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