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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发展现状与政策建议

2020-10-17 来源:六九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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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发展现状与政策建议

作者:赵伟聪

来源:《智富时代》2018年第06期

【摘 要】当前中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时期,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愈发显著。长期以来,莱芜市老年人以家庭养老模式为主,而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技术的发展,该模式已经满足不了当前的养老需求。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本文通过文献研究和实地调研,深入剖析莱芜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为完善医疗改革提供地方经验。 【关键词】健康老龄化;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创新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不断加剧,老年人的医疗和养老问题日益突出,而当前医养分离的养老服务模式难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服务体系面临严峻挑战。201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推动医养结合发展,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在实施\"健康中国2030\"战略背景下,探索创新“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加快发展健康产业,成为一种有益的养老服务供给探索和理性的制度选择。本文旨在探明莱芜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的现状及存在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我国中小城市养老服务模式提供参考。

一、莱芜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实施现状 (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形势日益严峻

截至2017年,莱芜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达26.5万,约占全市总人口的四分之一,超过了全国16.1%、山东省19%的比例,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凸显。老年人口中,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和失能、半失能老人分别占老年人口总量的3.2%、15.6%。由上述数据可见,伴随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现象日益严峻,如何应对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医疗诉求和养老需求已成为莱芜市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不可回避的客观现实。 (二)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初步建立

围绕“老有颐养、病有良医”目标,莱芜市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有效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健康养老需求。

在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中,莱芜市以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以老年人为重点服务人群,共为100多万城乡居民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126个,重点人群覆盖率达68.75%,全人群覆盖率达到34.79%,实现了在管老年人、贫困人口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服务全覆盖。全市有9家养老机构内设卫生室,5家二级以上医院开设老年病科。钢城区探索实行卫生院和敬老院医养结合一体化运行服务模式,推动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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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式发展;莱矿医院成功转型为以康复理疗为主的综合医院;房干康复医院建立老年养护中心。以“爱心医师进千村”志愿服务为载体,深入村居为群众开展免费健康查体,指导老年人进行疾病预防、调理养生和居家康复,提供健康咨询、心理疏导和定位急救等服务,全市初步建立起了养中有医、医中有养医养结合服务模式。 二、莱芜市医养结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一)养老服务专业人才供给不足

医护人员在养老机构执业,业务范围变窄,工资收入过低,缺乏发展前景和岗位吸引力,造成医护人员不愿到养老机构就业,即使进入了也是频繁流动,队伍不够稳定。护理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年龄偏大,缺乏系统化、专业化培训。目前莱芜市养老机构护理人员1/4左右没有持证上岗,特别是镇街敬老院的护理人员中,85%以上为“4050”农村妇女,很难为老人提供医护服务。

(二)医养机构的专业服务能力不足

由于养老服务行业投资大、营利少、回收期长、风险高,在没有国家政策和财政支持的背景下,很少有社会力量自愿投身到养老市场,且养老机构医疗设施不健全,缺乏资金去设置医疗机构或聘请职业医生、医护人员,导致少部分养老服务机构能提供最基本的医疗服务,更多的只能提供日常照料等服务。

(三)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协作效果不佳

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涉及民政、卫生、社保、财政等部门和单位,部门间制度分设、政策难以趋同,权责边界不明晰,尚未建立长期有效沟通协调机制。养老机构隶属于民政部门管辖,而医疗机构隶属于卫生计生部门管辖,涉及到参加医保及医疗保险费用报销等事宜又由人社部门主管,牵扯到资金保障又与财政部门有关,交叉重叠的部门管理直接导致医养结合处于“九龙治水”的困境中,这是医养结合推进缓慢的关键原因之一。 三、对策与建议

(一)整合资源供给,实现医养结合优势互补

首先,完善医养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通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和政策保障力度,实现养老服务设施与卫生、助残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布局、互补共享。在养老服务机构配备护理人员、康复护理设施设备和器材,鼓励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托老所等社区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嵌入式”发展或签订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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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鼓励开展多元化医养服务。采用政府购买、公办民营、合资共建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管理运营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使社会力量成为提供医养服务的主体。

再次,建立医养联动工作机制。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开通双向转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或共同体,促进医养服务的信息畅通和资源共享。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

首先,要加强在职医护人员专业培训。探索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协同培训模式,建立完善的上岗测评制度和职称评价体系。依托现有医疗机构设置市级老年医学中心,开展老年相关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推广适宜有效的高水平诊疗技术,培训高层次老年医学人才。 其次,要加强医养专业人才储备。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相关专业课程,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社会工作等专业本专科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加强与医学院校合作,通过定向招生或者协议培养等方式,给予在校生生活补助、减免学费等政策优惠,储备专业人才。

再次,要提高医护人员福利待遇。探索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间平等的薪酬福利体系和晋升渠道,划定政府指导工资协助提高养老机构护理人员月平均工资,发放护理岗位补贴。将医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卫生与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护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资格。 (三)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多部门协同合作

首先,破除行政壁垒,建立医养结合联席会议制度。在理清各部门职能范围、审批标准、管理权责的基础上,建立医养结合联席会议制度,出台统一的政策规定,制定统一的评估认定标准,打破各部门间各自为政的行政壁垒,为医养结合服务发展扫清障碍。

其次,深化“放管服”改革,整合审批环节,打造无障碍审批环境。各相关部门对新办医养结合机构推行并联审批,不得将彼此审批事项互为审批前置条件。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发展道路,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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