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研究生会文件
校研会发[2014]01号
关于对兰州大学研究生会 第十届常委会进行中期调整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会、校研究生会各部门:
兰州大学研究生会第十届常委会现任委员因学业原因即将卸任,为促进校研究生会干部梯队化建设,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展开,现决定对兰州大学研究生会第十届常委会进行中期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任名额 9名
二、竞选程序
此次竞选采用候选人自主报名和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均需填写申请表),经校研究生会资格审查通过者名单提交常委会评审团开会讨论,评审团讨论确定常委会候选人名单再提交兰州大学研究生会第十届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进行差额选举。
三、推荐方式
校研究生会报名参选人需获得校研究生会专职秘书长及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各学院研究生会报名参选人需获得所在学院团委书记及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候选人资格及调整实施办法(见附件1) 五、递交申请表时间
符合候选人条件者均可参与竞选。申请者请于2014年3月24日中午12:00前,将竞选申请表(见附件2,复印有效)及个人简历一并交至校研究生会办公室(日常办公时间及地点: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校本部大学生活动中心413)。
六、其他事宜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若有虚假内容,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附件:
1.《兰州大学研究生会第十届常委会2014年中期调整实施办法》
2.《兰州大学研究生会第十届常委会2014年中期调整申请表》
3.《兰州大学研究生会第十届委员会2014年学院委员人数一览表》
兰州大学研究生会 2014年3月19日
主题词: 研究生会 常委 调整 通知 兰州大学研究生会秘书处 签发:李斌 2014年3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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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兰州大学研究生会第十届常委会2014年中期调整实施办法 为了适应研究生会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增强兰州大学研究生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提高研究生同学参与学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使我校研究生会干部的选拔工作进一步走向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经兰州大学研究生会常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此调整实施办法:
一、选拔原则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有利于研究生干部成长和研究生会发展的原则。为了保证研究生会工作的连续性,每次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进行中期调整。
二、候选人条件
(一)候选人须为兰州大学在籍研究生,且承认《兰州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二)候选人须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未经受过任何校纪、党纪、団纪处分;候选人须为人正直,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能够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且具有较高的公信力;候选人须学习优异,科研能力突出。
(三)候选人应至少获得“三好学生”、“三好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研究生会干部”等校级及以上奖励至少一次。(由本校或原本科所在学校颁发均可)
(四)候选人须担任校研究生会副部长(含)或院研究生会副主席(含)以上职务且服务期满六个月。
三、评审团组成
校研究生会专职秘书长、现任兰州大学研究生会常委、校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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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生会根据实际需要特邀的其他评委。
四、全委会组成 主任委员:滕佩容 秘书长:李斌
委员:校研究生会常委、校研究生会各部门部长、学院委员 五、选拔程序
本次选拔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报名阶段
2014年3月19日-24日为报名时间,凡符合候选人资格的兰州大学在籍研究生均可报名。
(二)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校研究生会常委会中期调整筹委会工作人员按《兰州大学研究生会第十届常委会2014年中期调整实施办法》要求审查候选人资格,资格审查通过者将接到通知。
(三)常委会评审团讨论
3月25日,由评审团对候选人名单进行讨论,并确定出10名候选人参加全委会正式选举。
(四)正式选举阶段
3月26日进行正式选举,当天10名候选人进行随机抽签,并根据抽签结果依次进行竞选演讲,演讲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岗位理解、工作设想等内容,限时6分钟。所有候选人演讲完毕后由兰州大学研究生会第十届委员会全体委员当场投票,现场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完成票数统计,并在会议现场公布票数统计结果,得票数前9名候选人当选新一届常务委员。
六、报批
将选举结果报批校党委,校党委批复后组成新的兰州大学研究生会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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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兰州大学研究生会第十届常委会2014年中期调整申请表
姓名 出生年月 所在学院 本科院校 宿舍地址 担任学生干部经历 (以时间为序) 性别 籍贯 专业 常用邮箱 联系电话 个人获奖情况 (以时间为序) 参与策划及 组织活动情况 (以时间为序) 工作设想 导师推荐意见 (请对该生进 民族 政治面貌 5
行简要评价) 导师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组织推荐意见 (请对该生进行简要评价) 备注:1、此表复印有效,此页不够可加附页;2、校研究生会干部组织推荐意见由校研究生会专职秘书长填写,非校研究生会干部组织推荐意见由本人所在学院团委书记填写;3、表格后须附个人简历、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复印件。
附件3:
兰州大学研究生会第十届委员会2014年学院委员人数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学院 法学院 经济学院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资源环境学院 文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哲学社会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地质科学与矿产资源学院 草地农业科技学院 教育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 新闻与传播学院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药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基础医学院 6
委员名额 3 3 3 2 2 2 2 2 2 2 2 2 1 1 1 1 1 1 1 2013年考核排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外国语学院 第一临床医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大气科学学院 第二临床医学院 西部环境与气候变化研究院 口腔医学院 管理学院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1 1 1 1 1 1 1 1 1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备注:学院代表委员人数参照2013年各学院研究生会年终考核排名情况进行分配,各院研究生会现任主席为当然的全委会委员,各院研究生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投票、组织遴选等方式选定委员名单,请于2014年3月25日前将委员名单发送至lzuyanhui201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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