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意向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
甲方将通过公开挂牌竞价方式竞投北滘镇新城区 A-8- 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宗地号 ,用地面积 平方米)建设总部办公楼(以下简称“建成物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就双方租赁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租赁条件:
1.1 乙方必须符合佛顺(挂)2011- 号挂牌竞买文件中竞买人资格所约定的相应引入进驻企业的条件要求。
1.2 若乙方属于上市公司、高新技术公司或创业投资公司的,租赁用作办公使用的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租期不少于5 年。
1.3 双方须于本地块建成物业交付使用后一个月内签署《办公楼租赁合同》并交北滘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存档备案。 二、 双方承诺:
2.1 甲方自竞得本地块后严格按照《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顺规条件(2011)133号)及地块概念规划进行建设,并承诺建成物业中出租给乙方作办公使用的建筑面积不低于 平方米。
2.2 乙方承诺承租甲方建成物业中作办公使用的建筑面积不低
于 平方米,每月租金不低于人民币 元/平方米,租赁期不少于 年。
2.3 若乙方的企业注册地不在北滘镇的,须自本地块成交之日起1年内落户北滘镇。 三、 违约责任:
3.1 甲方若把乙方拟承租的部分建筑面积租予第三方的,甲方须向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3.2 乙方若未按期和甲方签订《办公楼租赁合同》的,则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3.3 乙方违反本协议2.3条款而导致本地块及地上附属物被无偿收回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四、 备注:
4.1 本协议书一式捌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北滘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执叁份,国土部门执壹份。
4.2 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就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协定;任何经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书之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3 因履行本协议书发生争议的,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签署双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联合竞买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有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A-8-1和2号地块(总面积17075.25平方米)的土地挂牌出让,甲、乙方欲联合参与上述地块的竞标(具体地块的宗地号、面积和竞买人见附表),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各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各方信守:
联合竞买人对应竞买地块表
地块编号 1 2 宗地号 188077-006 187077-007 面积 8546.77 8528.48 各地块竞买人名称
1、竞买成功后,两分地块的成交价格按照A-8地块的平均成交单价与对应分地块建筑面积的乘积计算。成交后,联合竞买各方应按本协议书的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北滘镇新城区总部办公区A-8地块投资建设协议书》和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登记手续。
2、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
1)本协议各方应共同负责佛顺(挂) 号挂牌竞买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北滘镇新城区总部办公区A-8地块投资建设协议书》载明的土地出让价款及税费的缴付,并共同承担项目建设和经营等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协议各方对参与本次竞买及竞得后的相关行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2)国土部门及北滘镇人民政府有权要求协议任一方承担及支
付土地出让金、税费、因违约而致的违约金,以及承担项目建设、经营等的一切责任、义务以及费用(如有)。任何一方支付的土地出让价款、税费和违约金超过自己应当承担部分的,有权向协议其他方追偿。
3、本协议一式十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报国土部门和北滘镇人民政府各备案一份。
4、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
日期:二〇一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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