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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

2022-01-14 来源:六九路网


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规范员工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忠诚企业、爱岗敬业、履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 员工奖惩遵循“依法合规、奖惩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惩处坚持惩罚和教育相结合。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及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各级单位”)依法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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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公司成立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公司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国网办公厅、安质部、国际部、法律部、人事部、人资部、政工部、监察局(纪检组)、工会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审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决定员工奖惩重大事项等。

公司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设在国网人资部,归口管理公司系统员工奖惩工作,负责拟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执行公司奖惩决定等。

第六条 公司职能部门按照专业分工和专业管理需要,负责制定本专业奖惩制度,提出本专业相关奖惩建议。

第七条 公司各级单位成立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执行公司奖惩管理制度,制定员工奖惩实施细则,开展本单位员工奖惩管理。

第三章 奖 励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可给予奖励: (一)在企业安全生产、电网建设、优质服务、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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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管理、技术、生产等方面取得重大创新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三)在技能竞赛、劳动竞赛、知识竞赛中成绩优异的; (四)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或者事故、灾害抢险有功,使国家和企业免受重大损失的;

(五)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六)制止、预防违规违纪行为,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突出贡献的;

(七)见义勇为、制止不法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事迹突出的;

(八)其他应给予奖励的。

第九条 对员工的奖励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和物质奖励。

(一)通报表扬以精神奖励为主,一般不进行物质奖励。 (二)公司表彰的荣誉称号包括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青年五四奖章、青年岗位能手、优秀班组长、专业(专项)工作先进个人等。

(三)受到表彰的员工,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公司表彰的荣誉称号对应的物质奖励标准(见附件1)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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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各类荣誉称号,按照“谁授予、谁奖励”的原则,公司一般不再进行物质奖励,确需进行奖励的,经各级单位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参照公司同类别表彰奖励标准执行。员工在一年内获得两次及以上相同类别表彰的,按就高原则进行物质奖励,不重复奖励。

第十一条 各级单位表彰一般按下列程序开展: (一)公布表彰评选的范围、数量、条件和评审程序。 (二)员工所在单位(部门)推荐或推选。

(三)奖项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评审,提出表彰建议名单。 (四)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审核表彰建议名单。 (五)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或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

(六)下发表彰文件,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第四章 惩 处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予以惩处: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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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反工作纪律: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安全、质量等责任事故的;滥用职权,在生产、营销、基建、财务、金融、物资、人事等工作中,严重失职或过失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的。

(三)违反廉洁从业规定:贪污受贿的;以权谋私的;挥霍浪费,损公肥私的。

(四)损害企业形象、影响队伍稳定:通过网络、短信或其他媒介传播、散布谣言,发布不实信息,损害企业形象的;诽谤、诬陷他人的;违规信访,捏造事实向有关部门、单位恶意投诉举报,围堵冲击公共场所、办公场所和生产场所,扰乱国家、社会和企业正常秩序的;组织、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妨害社会公共秩序的。

(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六)国家有关机关责令惩处的。 (七)犯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 对员工的惩处主要包括纪律处分、经济处罚和组织处理三种方式,三种惩处方式可单独运用,也可同时运用。

(一)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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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1. 警告:处分期6个月。 2. 记过:处分期12个月。 3. 记大过:处分期18个月。

4. 降级(降职):降低受惩处人岗位层级或职务级别。 5. 撤职:撤销受惩处人所担任的职务。

6. 留用察看:处分期一至二年,处分期内,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扣除保险后)发放薪金,再次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劳动合同。

7.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与受惩处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经济处罚:扣减薪金或赔偿经济损失。

(三)组织处理:包括通报批评、调整岗位、待岗、诫勉谈话、停职(检查)、责令辞职等。

第十四条 员工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的纪律处分(纪律处分标准见附件2)。员工受到纪律处分的,同时进行适当的经济处罚(经济处罚标准见附件3),并根据需要进行组织处理。

(一)同一违规违纪行为适用两项及以上纪律处分的,按最重处分标准执行。

(二)同一事件中涉及多项违规违纪行为的,按不低于所适用的最重惩处标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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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处分期内,降级(降职)、撤职处分后一年内,受惩处人不得提职、晋岗,不得提高薪酬和其他待遇,不得给予各类奖励。

第十六条 经考核不胜任工作的,可予以离岗培训、调整岗位、待岗处理,经离岗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待岗期间原则上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扣除保险后)发放工资。

第十七条 各级单位对员工进行惩处的程序:

(一)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提出惩处建议,并提交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审核。

(二)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就惩处建议征求工会意见后,提交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或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三)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执行惩处决定,依法履行送达程序、出具相关证明,并将处理结果和相关材料抄送相关部门。

第十八条 员工对惩处决定有异议的,可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向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员工受到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单位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条 员工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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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执行本规定外,由所在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各直属单位依照本规定和法定程序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二条 公司代管单位、集体企业可参照本规定制定本单位员工奖惩办法,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主管单位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备案,公告后实施。

第二十三条 公司各专项奖惩办法应依据本规定制定。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国网人资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国家电网公司表彰奖励标准 2.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纪律处分标准 3.纪律处分对应的经济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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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国家电网公司表彰奖励标准

1. 获得国家电网公司特等劳动模范、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一次性奖励15000元、10000元;

2. 获得国家电网公司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国家电网公司先进工作者、国家电网公司青年五四奖章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

3. 获得国家电网公司青年岗位能手、优秀班组长荣誉称号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

4. 获得国家电网公司专业(专项)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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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纪律处分标准

类 别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 1.迟到、早退、怠工,或出勤记录、休假凭证做假,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2.连续旷工3-5天或一年累计旷工7-12天的 3.连续旷工6-8天或一年累计旷工13-18天的 4.连续旷工9-11天或一年累计旷工19-24天的 (一) 5.连续旷工12-14天或一年累计旷工25-29天的 违反劳6.连续旷工15天及以上的,或一年累计旷工30天及以上的 动纪律 给予警告处分 给予警告处分 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视情节轻重,给予降级(降职)或撤职处分 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解除劳动合同 纪律处分 7.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期间擅自离岗、脱岗,或经常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留用察看处分 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8.工作时间饮酒、赌博、打架斗殴的 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留用察看处分 9.无理取闹或以胁迫等手段强求企业满足个人不正当利益、聚众闹事,影响生产、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 工作秩序的 10.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 — 2 —

类 别 (二) 违反工作纪律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 纪律处分 11.不履行岗位职责,不听从指挥,拒不执行企业决策和决定,经批评教育仍不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留用察看处分 正的 12.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劳动保护、消防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规定,造成电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 网、设备、质量、火灾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的 13.发生事故后,敷衍塞责、消极应对,不及时组织抢救或擅离职守的 14.对突发事件、重大事故和其他重要情况漏报、谎报、缓报、瞒报的 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 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 15.违反“三指定”专项治理有关规定,为客户指定设计、施工、供货单位,造成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留用察看处分 不良影响的 16.违反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有关规定,发生中央或全国性媒体曝光并产生重大影响的供电服务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重要电力用户停电事件,经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留用察看处分 属行为人过错的 17.违反公司“三公”调度“十项措施”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留用察看处分 18.违反公司员工服务“十个不准”有关规定,发生国家电网公司、省级及以上政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留用察看处分 府部门或社会团体督办的客户投诉事件,经调查核实属行为人过错的 19.在干部选拔任用、考察、考评以及员工录用、聘用、考核、考试、晋升、职称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留用察看处分 评定、薪酬保险、评优评先等工作中,违反公司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20.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有关规定,隐瞒、截留、坐支、虚报、冒领资金,私设账外资金或“小金库”,擅自挪用专项资金,违规提供担保、借款或委托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 财等,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1.违反金融人员从业要求、行业行为准则、监管规定和金融业务操作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 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 3 —

类 别 (二) 违反工作纪律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 纪律处分 22.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公司招投标制度规定,规避招标、暗箱操作、泄漏标底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 及相关评标信息、内外串通勾结、干预评标等,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3.违反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故意采购劣质高价产品,造成工程质量和设备隐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 患的;或违规干预非本人经办的物资购销业务,获取私利或为他人谋利的 24.建设单位人员失职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获取施工企业(或实际控制人)利益,造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留用察看处分 成工程质量和设备隐患、现场签证多签或少签金额较大的 25.设计人员未能执行相关技术规定,勘测、设计深度不足,造成重大设计变更、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留用察看处分 工程质量和设备重大隐患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6.监理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和设备隐患或经济损失的 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留用察看处分 27.违反公司外事工作纪律,违规前往未批准国家(地区)、延长在境外停留时间,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 触犯驻在国法律法规或不遵守其宗教习俗,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28.违反与公司签订的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违反公司办公计算机信息安全和保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 管理规定,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利益的 29.擅自对网络防火墙、电子邮箱服务器、信息管理系统及通讯系统等实施侵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 修改或破坏,造成网络运行事故或通讯故障的 30.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违规或擅自决定企业重大事项,造成经济损失、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 不良影响或损害职工利益的 31.其他违反公司各专业管理规定,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给企业造成经济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 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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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三) 违反廉洁从业规定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 纪律处分 32.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企业财物的 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 33.违反有关规定,将国有资产(含集体资产)私分给个人的 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 34.利用职务便利,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企业、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支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 报销的 35.利用职务便利,从事有偿中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将经济往来中的佣金、回扣、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 中介费等据为己有或私分的 36.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 亲友从事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损害企业利益的 37.利用职务便利,索取、非法收受、变相非法收受他人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 支付凭证等贿赂的 38.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庆典活动;参加业务相关单位提供的休闲娱乐、旅游等活动的;以操办婚丧喜庆、本人或亲属生病住院、升学、出国等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 由,借机敛财的 39.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的,公款高档消费、公款旅游等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 挥霍浪费公司财产,造成不良影响的 40.其他违反廉政规定,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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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 纪律处分 41.通过网络、短信等媒介传播、散布谣言,发布不实信息,损害公司声誉和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 品牌形象的 (四) 损害企业形象、影响队伍稳定 42.组织、参加、支持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损害公司声誉和公司品牌形象的 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 43.违反国家信访工作条例,煽动、组织、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群体上访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 的 44.采取网络、言语等方式进行诽谤、诬陷、中伤他人,损害他人声誉,影响生产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留用察看处分 秩序、工作秩序或企业稳定的 45.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妨害社会公共秩序的 46.其他损害企业形象、影响队伍稳定的 47.违反国家和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超计划生育的 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留用察看处分 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各地法规,给予记过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 (五) 48.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被行政拘留的 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留用察看处分 违反国家法律49.构成犯罪,因情节较轻,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留用察看处分 法规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50.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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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纪律处分对应的经济处罚标准

纪律处分 警告 记过 记大过 降级(降职) 撤职 留用察看 扣发2个月绩效薪金 扣发4个月绩效薪金 扣发6个月绩效薪金 工资待遇按降级(降职)后实际岗位(职务)计发 工资待遇按撤销职务后聘用的岗位计发 受处分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扣除保险后)发放工资 经济处罚 备注:对员工违反安全工作制度的,经济处罚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奖惩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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