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或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以牟利为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犯罪行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法律分析
一、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本罪属情节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本罪行为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数量较大的;牟取非法利益较大的;造成土地严重破坏或荒芜的;等等。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能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追究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不构成本罪。牟利不仅是行为人谋取金钱上的利益,而且也指行为人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例如为了出国进行办理护照,为了升官等等。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二、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量刑规定是什么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在现实生活当中,目前我们国家关于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有非常明确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的,也就是在我国《刑法》第228条当中有规定,如果构成这类犯罪行为的话,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来惩罚即可。
结语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构成要件包括侵犯国家土地管理制度、违反法规、情节严重等。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或单位,主观方面要求故意且以牟利为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犯罪行为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一法律规定为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提供了明确的量刑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房地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纲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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