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立案:带上相关证件(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仲裁院申请,记住,需要提交单位的注册信息表(一般在网上打印,仲裁委一般是不会提供这方面的服务的),填写仲裁申请书,一般一式两份(主要看有几个被告,一个被告一份申请书在加仲裁委一份),地址确认书,提交相关材料如证据,同申请书一样,几个被告几分证据材料再加仲裁委一份,而后等待五个工作日(一般不会超过五个工作日,除非是系列案或者重劳案,也许就是十个工作日了),受理的话会电话通知你去签收案件受理通知书,这之后,你便可以再次收集证据,当你接到让你去领取开庭通知书的电话的时候,你可以将你之后准备的材料一并提交,同样也是一式两份,然后便是等待着开庭,期间,你和单位之间是可以进行调解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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