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辞职后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要求劳动者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劳动者违反合同规定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金额,但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工资的20%。如果扣除后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分析
劳动者前一天辞职第二天就走人,用人单位是应当发放劳动者上个月工资的,但是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拓展延伸
离职后是否有工资待遇?
离职后是否有工资待遇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如果离职是因为个人原因,如主动辞职,通常不会享有离职后的工资待遇。然而,如果离职是由于雇主的原因,如解雇或合同终止,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可能有权获得相应的工资补偿或经济补偿。此外,根据劳动合同和公司政策,还可能存在其他离职福利,如未使用的年假或奖金。因此,建议您仔细阅读劳动合同、与雇主沟通,并咨询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以了解您在离职后是否有权获得工资待遇。请注意,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公司政策而有所不同,以上仅供参考。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的规定,劳动者离职后是否有工资待遇取决于具体情况和合同条款。如果离职是因为个人原因,通常不会享有离职后的工资待遇;但如果离职是由于雇主的原因,员工可能有权获得相应的工资补偿或经济补偿。建议您仔细阅读劳动合同、与雇主沟通,并咨询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以了解您在离职后的权益。请注意,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公司政策而有所不同,以上仅供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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