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作出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应尽快如实履行法院的判决。但在司法实践中,许多被告拒绝履行法院的判决。刑事诉讼中,法院判决由司法机关强制执行,所以不存在不执行法院判决的问题。而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经常有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不予执行或者不全面执行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当事人可以持有生效的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人民法院有权检查、没收、冻结、拍卖、出售被执行人应履行自己义务部分财产。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1、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3、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采取后两项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庭的生活必要费用。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决不仅仅是强制执行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可以在15天以下拘留的情况严重的情况下,构成犯罪,必须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和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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