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案件被告人的法定从轻情节包括:1。14岁以下不满18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75岁以上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5、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对于预备犯和未遂犯,可以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中止犯罪,未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
8、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9、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根据其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0.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12、犯罪嫌疑人不自首,但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特别严重的后果,可以减轻处罚。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减轻或免除处罚。
14、行贿人在被起诉前主动交待行贿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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