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注意事项有:
1、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3、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4、其他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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