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燃气开户费早在2001年4月16日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就已经严令取消。 根据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这些费用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开发商购买土地时就已经由开发商缴纳,否则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办理规划、立项手续。
法律依据:《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第六条 违反规定,擅自变更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罚没范围、标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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