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审计事项中 ,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对被审计单位需要保密的事项负有保密义务。因此,工会财务负责人等一些与工会财务管理相关的人员不能担任本级的审计委员但是可以担任不同级的,但是前提是必须通过工会会员大会的选举通过。
法律依据:《中国工会审计条例》
第十四条 工会主席、分管财务和资产的副主席、 财务和资产管理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同级工会经审会委员。
第二十二条 工会审计人员不得从事被审计单位的经济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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