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销号是指用户结清费用后与电信运营商终止产品订购协议的业务。销号(销户)分为两种情况:主动销号和被动销号。
一、主动销号:用户主动放弃号码的使用权,注销其所用的号码。
1、后付费客户办理销户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应同时提交委托人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单位客户办理的,须持单位有效证件及本人有效证件)。
2、不可办理异地用户销户。如果本人无法办理,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需要带齐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如果不办理销号而导致号码欠费后停机,号码持有人则被拉入归属地营业厅的黑名单。
3、协议期内的用户,原则上不可办理销户业务。
4、用户需结清同一客户下所有用户号码的逾期欠费、当期欠费以及办理业务号码的本月实时话费后才可办理销户业务。
二、被动销号:用户被动放弃号码的使用权,被动注销其所用的号码。
1、后付费用户欠费停机90天即被销号。
2、预付费用户帐户余额小于、等于零或有效期到期,如用户一直没有续充值,则90天(部分品牌为60天)后即被销号。
销号的账户余额处理:
一、后付费号码正式销户后,预存的话费可以退,但预付款、赠款及一卡充充值的话费均不能退还。
二、预付费号码主动销号时,可将通信账户余额全部转移至指定的其它正常在用状态的本地联通号码 :
1、若选择将通信账户余额转移给预付费号码,该号码须处于有效期。
2、若选择将通信账户余额转移给后付费号码,该号码须为正常在网状态,即用户不能为停机、销号状态。
三、被动销号时,若账户中有余额,余额作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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