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是:
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由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或村庄、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当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特别是双方要求离婚的意思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的生活困难是否有帮助,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是否合适;
3、登记: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自当事人领取离婚证之日起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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