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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罪的特点是什么?

2020-11-21 来源:六九路网

法律分析:

贿赂罪的特点是: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诚信;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给国家工作人员财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成为贿赂罪的主体;

4、本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犯罪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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