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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告诉才处理是指什么案件类型

2022-05-20 来源:六九路网

刑法中的告诉才处理是指自诉案件类型。刑法上所说的告诉才处理,是指只有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时,司法机关才能管辖和受理,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权进行告诉的人不告诉,司法机关则不能管辖和受理。

一、如果法院不立案怎么办

法院不立案的,可以要求法院出具不予立案裁定,对该裁定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不立案是司法机关对案件材料审查后,认为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决定不予受理的行为。不立案的范围如下:

1、没有犯罪事实;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6、被告人死亡的,以及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法院什么情形下不予受理刑事自诉

法院不予受理刑事自诉案件的情形有:过了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被告人已经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不属于自诉案件的。只有下列案件才属于自诉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重婚罪的外地人可以起诉吗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实践中,非夫妻中的一方,也可以起诉重婚罪。这里要区分自诉案件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自诉案件包括: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重婚罪是自诉案件但并非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立案受理。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只有四种: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和侵占案。所以,对于重婚罪,不仅可以由夫妻一方提起诉讼,也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受理,然后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第九十八条

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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