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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抓走了怎么办?

2021-09-05 来源:六九路网

债权人如果债务人拖欠债务没有偿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申请担保、强制执行、拘留和追讨债务。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或一般保证,出借人可以不追加保证人或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如果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恶意欠钱不还的可以起诉并申请法院拘留对方,但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和判决书。民事案件审理时间为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

法律分析

如果债务人拖欠债务没有偿还,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申请担保:向债权人提供担保,以确保债务人能够按时偿还债务。如果债权人无法提供担保,他们仍然可以采取其他措施来追回债务。

2. 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没有足够的资产来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拍卖或变卖债务人的资产来偿还债务。

3. 拘留:如果债务人拖欠债务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拒不偿还债务的犯罪行为,债权人可以报警并申请法院拘留债务人。在拘留期间,债务人将无法离开拘留所,直到债权人放弃对其的诉讼。

4. 追讨债务:债权人可以采取其他措施来追讨债务,如向债务人发出追讨函、提起诉讼等。这些措施可能需要一些时间和金钱投入,但债权人可以通过这些方式来维护其权益。公安机关抓捕其只是为了协助调查。如果债务人确实不偿还债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复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制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知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道等因素确定利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恶意欠钱不还能否让法院拘留他?

如果对方恶意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执行判决书。

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

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但是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法执行的话,那么此时法院是不能对其拘留的。

现在生活当中,如果因为欠钱不还是像被进行司法拘留的话,那么债务人是可以通过提供担保的方式提前出来。这样关于见解的事实了解清楚,比如说承诺还款的方式,还款的具体金额等等。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务人恶意欠钱不还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其中包括拘留。然而,法院是否能够拘留债务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债务人是否存在恶意欠钱不还的行为,需要有确凿的证据来支持。其次,债务人的债务数额是否达到一定程度,也是法院考虑的因素之一。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债务人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例如,拘留必须依法进行,不能滥用职权;拘留时间也受到法律规定的限制。

因此,虽然法院有权采取拘留措施来保护债权人的权益,但需要谨慎权衡各种因素,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债权人也要积极收集证据,以便在必要时实现债权。

结语

结语:如果债务人拖欠债务没有偿还,债权人可以采取多种措施来维护其权益,包括申请担保、强制执行、拘留等。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债权人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采取行动,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债权人也应当尊重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导致不必要的法律麻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督促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01-08) 第七条 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异议,但对清偿能力、清偿期限、清偿方式等提出不同意见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04-02) 第四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书后,认为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可以通知债权人限期补正。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12-29) 第四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书后,认为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可以通知债权人限期补正。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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