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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对方不离如何办?

2023-01-14 来源:六九路网

起诉离婚对方不离如何办?离婚诉讼可在六个月后再次提起,可通过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必备材料包括身份证、婚姻证明、财产证明和子女证明等。其他材料可能包括婚姻基础状况、感情变化、经济状况和精神损害证明。如果一方下落不明,可申请宣告失踪后再起诉离婚。

法律分析

一、起诉离婚对方不离如何办?

当事人可以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如果经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法院会按撤诉处理。但是,如果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起诉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在协商离婚的过程中意见不统一,因此,只要能够找到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就不会受到男方死活不离婚的阻碍,也能够在法院判决下判决离婚。

二、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2、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三、起诉离婚一方下落不明该如何处理?

现实生活中,如果一方下落不明的,另一方起诉要求离婚的,通常有以下几种处理情况:

第一,一方首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另一方失踪,即另一方下落不明已满两年的,一方可

结语

提起宣告失踪诉讼,法院会依法进行审理,并根据证据判断是否宣告失踪。如果宣告失踪成功,另一方的下落将被法院认定为不明,此时可以继续进行离婚诉讼。

第二,如果无法找到另一方下落,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告传唤。法院会通过公告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参加离婚诉讼,如果另一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出庭或提供合理理由,法院可以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判决。

无论是宣告失踪还是公告传唤,法院都会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依法判决离婚。在起诉离婚一方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指导和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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