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侵犯财产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侵犯财产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020-11-03 来源:六九路网

法律分析:侵犯财产权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从事了侵犯财产权的民事违法行为;

2、造成了他人财产损害的事实;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

一、侵权行为该怎么认定

侵权行为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行为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行为。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即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强制性规定,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但执行职务的行为,正当防卫的行为,紧急避险的行为虽然造成了损害,因其不具有违法性,故不为侵权行为。

(2)损害事实。既包括对财产权利的损害,也包括对非财产权利的损害。对财产的损害可分为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直接损害是指现有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害是指可得利益的减。

(3)因果关系。即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

(4)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

二、构成损害赔偿要件有哪些

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权利或者合法利益的加害行为本身。

2、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必须具备以下特征:损害事实是侵害合法权益的结果;损害事实具有可补救性;损害事实具有可确定性等。

3、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指各种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4、过错

过错是指行为人应受责难的主观状态。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三、民事侵害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民事侵害的构成要件有:

1、行为的违法性;

2、

损害事实的存在;

3、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无论其是故意还是过失,是一般过失还是重大过失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