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申请。宅基地的审批是按家庭户进行配置,一般户的认定地方有自行的认定标准,并不是一定按照人数来认定的。
一般宅基地管理中的“户”,是指以公安机关登记的户籍资料为基础,同时,还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祖父母与孙子女之间不可分户,父母与子女之间不可分户,未成年子女之间不可分户。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可分户;夫妻离婚两周年以上且连续两周年未共同生活的,或者离婚后一方又另行结婚的,可以认定分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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