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分户需要的材料:
1、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2、有独立的房产证或者土地证。
3、片警调查意见。
4、若涉及拆建,则需要拆建安置证明。
一、怎么才能将户口迁出啊
户口想迁出来的,如果是农业户口的,需要先在基层村委开具同意分户的介绍,然后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同意后直接进行分户即可。
如果是非农业户口的,则需要持房产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分户,经同意后直接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二、房产证办理流程是什么啊?
根据房管部门的规定,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
(一)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二)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三)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四)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五)已婚的购房人: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六)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三、户口分开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户口簿》;
3、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结婚立户的须提供《结婚证》;离婚分户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5、购房立户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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