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公司安保的通知
各部室、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公司机密及技术秘密流失,结合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实际情况,现要求:
一、所有私家车辆(含管理人员私家车)严禁进入生产厂区,统一停放至指定停车区域,由保卫科做好引导工作。对外来送货车辆,按外来车辆管理办法进行登记。
二、每天下午下班后,由保卫科负责,对全厂生产区进行巡查,严禁非公司人员或非值班人员在公司生产现场滞留,保卫科在每日安全巡检记录中做好巡查登记记录以备检查。
三、对于外协单位人员及外来客户,由保卫科登记、备案(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对施工队名称、负责人等进行登记并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办理临时出入证进行有效管理,施工完毕或离厂时立即收回。
四、对特殊情况,在非白班时间装卸车的,必须实行单车监管。所有入厂车辆要本着“当天入厂,当天装卸”的原则,不允许第二天装卸。
五、考核:
1、对不按要求停放车辆的人员,每次处罚XXX元;保卫人员检查不到位,一次考核XXX元。
2、未办理相关手续,私放外来车辆或外来人员入厂的,对保卫人员一次考核XXX元。
3、因车辆或人员管理不到位造成公司秘密流失或造成财产损失的,根据金额大小另行研究处理意见。
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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