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众东方龙公馆工程上的塔吊安全顺利地运行,针对本工程及各塔吊的特点,我公司对本工程的塔吊检查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提出如下要求: 一、日常检查及保养:
1、驾驶员应检查塔吊与脚手架之间最上面的通道,确保通道安全;所经过爬梯的连接部位应无松动;塔帽与回转之间的连接销、连接螺丝及前后臂与塔帽之间的连接销等应确保无松动;检查上班驾驶员的运转记录是否有故障需要处理;进行试运转;
2、指挥应检查捆缚钢丝绳及卸扣的完好情况,应确保基础无积水;
3、每台塔吊的操作人员应对各自的对讲系统进行检查,确保无串台、声音应清楚;
二、每十天根据塔吊检查图进行维保及检查由每台塔吊的司机完成; 三、一级保养每隔300工作小时,由塔吊司机配合设备组长完成; 1、进行以上二项工作的全部工作;
2、检查配电箱,导线及电缆:各接线端子及熔断器接头的连接应牢固可靠;电缆如有擦伤,应用绝缘胶布包扎处理;用试电笔检查机体是否带电,仪表上电压波动是否超过额定电压±5%;
3、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检查起升、变幅、行走、力矩、重量、回转等限制器和防脱绳装置;上述各限位器和安全保护装置的动作,必须灵敏可靠准确,如有失灵立即排除;接地装置必须连接可靠;钩头保险卡完好有效;
4、检查联动台和各种开关:操作手柄应灵活,各种按钮、指示灯应触发灵敏,各线头连接牢固,线路绝缘良好;
5、检查电气设备:当主令开关接通后,所有控制器、接触器均应操作自如,灵敏可靠;
6、检查所有螺栓和铁销:检查连接螺栓和铁销含开口销有无松动和短缺,必须确保完整无缺、紧固可靠;
7、检查钢丝绳:钢丝绳缠绕排列应整齐;检查钢丝绳磨损和断丝情况,并按报废标准处理;钢丝绳两端应固定牢靠,如有松动应立即紧固;
8、检查制动器:制动器必须作用良好,无冲击、阻滞和发热现象,否则应立即排除;
9、工作中检查和察听:
⑴各工作机构在运行中有无异响,电动机、制动器和接触器有无杂音,各轴承、制动电磁铁、电阻片等是否温升过高;
⑵变速机构变速换档必须灵敏可靠,啮合和运转均无异响,如有不良现象应立即查明原因,予以排除;
⑶涡流制动器功能应符合工作要求,并无异响和过热现象,否则应查明原因,予以排除;
10、检查附着装置:附着框与塔身之间的楔铁不得松动,附墙杆与预埋铁之间的焊缝无开裂、锈蚀不严重现象,连接轴销完好齐全;
11、做好清洁工作:工作后清扫驾驶室,保持门窗玻璃干净明亮;清除机身下部、电动机及各传动机构外面灰尘和油污; 12、按润滑规定对各部分进行润滑;
四、二级保养每隔900工作小时进行,由本公司专门维护保养小组完成; 1、进行一级保养的全部工作;
2、检查地基:地基应坚实平整,排水畅通,无沉陷现象;
3、检查钢结构:标准节连接螺栓应在塔身某一侧受压时检查松紧度,回转支承装置与上、下支座间的连接螺栓必须齐全完好和紧固;检查底座、回转平台、塔身、塔帽、起重臂、平衡臂等结构部件组成的杆件有无扭曲、变形或焊缝开裂等情况,必要时予以修复;变幅小车的滚轮应活动自如,与臂架下弦均匀接触,牵引时无阻卡或三条腿的现象,否则应予以调整或修复;
4、检查联动台:揭开封盖,清除内部积尘,接线端子及各部触头如有严重氧化物和烧蚀以及弧坑时应清除磨光;
5、检查各工作机构减速器的油量:油量不足应添加,如有渗漏应予排除; 6、检查回转机构:检查紧固旋转与固定部位的连接螺栓,涮洗开式齿轮,检查齿轮啮合情况,重新涂抹新油脂;检查蜗轮箱中极限力矩联轴节的工作情况,必要时调整其松紧程度;检查弹簧橡胶缓冲器,如有弹性不足或破损,应予调整或更换,检查液力联轴节的油量,不足时添加,如有渗漏现象应予排除;
7、检查制动器:制动器的弹簧、拉杆、销轴和开口销等均应完好无缺;磁铁的活动衔铁不应与线圈铁芯相磨擦,制动瓦的磨擦片如有过度磨损和接触不均匀的现象,应修整或更换;调整拉杆行程和制动器间隙0﹒3~0﹒5㎜;
8、检查电气设备:检查集电器,清除碳刷与滑环上的灰尘和脏物,如碳刷磨损过甚或接触面积过小时应予修整或更换;检查接触器、控制器,清除黑灰和铜屑;烧蚀或磨损的接触子及接触片触头应修整或更换,使之接触可靠,压力均匀,间隙合适,手轮动作灵活可靠;清除衔铁上的尘土及污垢,检查线圈绝缘,紧固接线端子;检查电阻器,清除电阻片上的积尘和脏物,更换已破损的电阻片和绝缘垫,紧固各部螺栓;检查各工作机构的限位开关,修磨触头,使之闭合可靠,调整撞杆及碰轮的位置,紧固固定螺栓;警铃、指示灯、照明灯均应完好齐全,否则应予修复或更换;
9、按规定进行润滑;
10、对力矩限位进行试验并认真填写好详细记录; 五、润滑规定:
1、各减速器加齿轮油:200—1000小时由本公司专门维护保养小组完成; 2、起升、回转、变幅、行走机构开式齿轮,排绳机构蜗杆传动加润滑脂:50小时;钢丝绳润滑:100小时;各部连接螺栓、销轴安装前涂抹;回转支承座圈滚道,滚轮,行走轮轴承,卷筒轴套等50小时加润滑油一次;齿轮传动,蜗轮蜗杆传动及行星传动等的轴承500小时加润滑油一次;吊钩轴承、钢丝绳滑轮轴承、小车行走轮轴承1000小时加注一次;
3、制动器铰点,限位开关及接触器的活动铰点,50小时根据需要用油壶滴入机械油一次;
六、主要结构件及零部件锈蚀或磨损严重,达到以下报废标准时,必须进行报废,进行更换:
1、主要结构件腐蚀深度达原厚度的10%时; 2、吊钩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用20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及破口;
2、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断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 3、挂绳处断面磨损量超过原高的10%; 4、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的5%; 5、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3、卷筒和滑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裂纹或轮缘磨损;
2、卷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的10%;
3、滑轮绳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
4、滑轮槽底的磨损量超过相应钢丝绳直径的25%; 4、制动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裂纹;
2、制动块磨擦衬垫磨损量达原衬厚度50%;
3、制动轮表面磨损量达1.5—2mm大直径取大值,小直径取小值; 4、弹簧出现塑性变形;
5、电磁铁杠杆系统空行程超过其额定行程的10%;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1 塔吊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2 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中型塔为8~12t/㎡、重型塔为12~16t/㎡;
3 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4 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5 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6 塔吊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关于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7 塔吊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应设立避雷装置;
8 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自制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或厂方证明;
9 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10 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
障碍物;
11 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12 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3 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14 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15 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6 塔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17 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18 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19 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0 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
21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2 在起吊载荷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
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23 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24 塔吊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2倍率时1000mm,4倍率时为700mm;下回转式2倍率时为800mm;4倍率时为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25 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制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塔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开机,严禁非驾驶人员进入驾驶室内;
二、开机前应认真检查钢丝绳、吊钩、吊具有无磨损裂纹和损坏现象,传动联接部位螺丝是否松动,各部电器元件是否良好,线路连接是否安全可靠,传动部分润滑部位是否正常,并进行空运转,待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行走式塔吊作业前,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
三、工作时应服从指挥,坚持岗位,集中精力,精心操作,严禁吊钩有重物时离开驾驶室,操作中做到二慢一快,即:起吊、下落慢,中间快;
四、下降吊钩或起吊物件时,如遇信号不明,发现下面有人或吊钩前面有障碍物时应立即发出信号,服从指挥人员信号指挥;
五、吊运重物应高于前进方向所有障碍物2m; 六、塔机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2.在顶升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液压系统和坚固螺栓;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
3.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旋转;
七、操作时发现塔吊工作不正常、安全装置失灵应立即停止操作,切断电源,汇报主管部门组织检修,待正常后使用;在高空修理必须戴好安全带;
八、下班前将吊勾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m~3m处,松开回旋机构制动装置,
使其顺风源自由摆动;
九、下班前各操作处于断开位置,切断电源,离开驾驶室必须加锁;
塔吊指挥安全操作规程
一、指挥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二、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三、风力达六级时应停止吊装;
四、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五、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六、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见下表1;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见下表2;
钢 丝 绳 的 安 全 系 数 表1
钢 丝 绳 的 用 途 缆风绳 缆索起重机承重绳 手动起重设备 机动起重设备 作吊索无弯曲 作捆绑吊索 用于载人的升降机 安 全 系 数 5~6 6~7 8~10 14 折减或报废 报 废 钢丝绳断丝折减或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 表2
钢 丝 绳 种 类交互捻制 6×19+1 0~5 6~10 11~16 16以上 6×24+1 0~7 8~14 15~20 20以上 6×37+1 0~10 11~20 21~30 30以上 6×61+1 0~15 16~25 26~40 40以上 七、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且不得短于300mm;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
八、指挥应严格遵循“十不吊”规定,对超重、情况不明的物件坚决不准起吊;
九、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其应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表3
绳卡型号 绳 卡 应 用 范 围 表3
允许承载力适用于钢丝绳直绳卡使用数量卡杆直径mm 绳卡间距mm t 径mm 个 Y1-6 Y2-8 Y3-10 Y4-12 Y5-15 Y6-20 Y7-22 Y8-25 Y9-28 Y10-32 Y11-40 Y12-45 Y13-50 M6 M8 M10 M12 M14 M16 M18 M20 M22 M24 M25 M27 M30 ~8 ~ 11 ~14 15~ ~20 ~ 24~ 28~31 ~37 39~ ~ 52~56 60以上 90 90 90 100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250 300 300 350 3 3 3 3 3 4 4 5 5 5 6 6 6 7 十、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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