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net代理服务及邮件使用管理规定
2023-09-17
来源:六九路网
Internet代理服务及邮件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公司开通Internet代理及外部邮件收发服务,目的是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各项业务活动,保证数据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外部联络沟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各分支机构。 3、职责: 资讯室负责监督各部门相关人员执行本规定,人力资源部负责相关配合协助工作。 4、使用规则 1. 凡无上网权限的用户,收发邮件需到资讯室指定查询的电脑上进行,填写上网登记表,并作好邮件的收发记录; 2. 禁止访问任何与工作无关站点; 3. 严禁下载不明主题的邮件附件内容,若用邮件客户端软件下载邮件,需打开瑞星防病毒邮件监控功能; 4. 严禁访问淫秽站点和破坏社会秩序的宣传站点。 5、管理规定 5.1 开通Internet代理服务,把申请需求权利分配给各部门,各部门人员如需上网,必须填写“资讯申请单”(见附表),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及公司总经理或授权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开通上网服务; 5.2 没有开通因特网个人电脑使用服务的用户,可在公司办公楼二楼设置的Internet浏览查询电脑上进行上网,须如实填写上网登记表,资讯室将对上网内容进行实时监控及历史记录查询; 5.3 资讯室对Internet代理服务及邮件使用进行管理,如发现违规者将视其情节轻重,列入月度电脑用户使用情况检查考核范围,甚至取消上网资格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处理,并视情节情重给予相应罚款,罚款金额为20元-100元; 5.4 资讯室在指定时间开通上网代理服务器,各上网站点即可上网,上网时间: 上午8:00-晚上20:30,在规定上网时间外上网须填写资讯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资讯室同意后方可登记上网; 5.5 资讯室拥有本规定的解释权和补充权。 6、相关记录 6.1 资讯申请单。 批准 审核 编制 三茅人力资源网:http://www.hrloo.com HR找资料上三茅资料: http://zl.hrl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