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杜绝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安监科在日常的监理工作中把落实监理责任放在首要位置,利用巡检、专项安全检查、旁站等手段,及时发现、制止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的隐患,特制订制度如下:
一、当发现施工安全隐患时,安监科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当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二、当发现严重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上报,由总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临时安全防护措施。
三、当施工单位拒绝不整改或不执行监理指令时,安监科机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
四、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就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方案,整改方案经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处理,安监科应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五、安全安全事故、隐患处理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时间、部位、性质、现状、发展变化等; 2、现场调查的相关数据、资料; 3、安全事故、隐患的原因分析和判断; 4、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理方案呢; 5、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6、确定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
7、预防该安全事故的重复出现的措施。
六、总工程师和安监科长应对处理方案进行认真、深入的分析,以找出安全事故、隐患的真正起源。必要时可请设计、施工、供应、建设等有关各方共同参与。
七、在分析清楚原因和确认处理方法切实可行、有效的基础上,安监科要及时审核签认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处理方案。
八、安监科要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既定的整改处理方案实施整改,安监科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整改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检查。
九、安全隐患整改结束,施工单位应组织检查验收,自检合格后报安监科处验收。安监科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及时签署验收文件。
十、安全事故、隐患处理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写出安全事故、隐患处理报告,供监理单位和有关单位存档,主要内容应包括: 1、基本整改处理过程概述; 2、安全事故、隐患原因分析结果, 3、审核认可的处理方案;
4、实施处理中的有关数据、验收记录、原始资料; 5、对处理结果的检查、验收结论; 6、安全事故、隐患处理结论。
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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