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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工程注意事项

2022-04-06 来源:六九路网


第一小节 土方工程

1、 开挖土方的操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m ,纵向间距不小于3m ;

2、 土方开挖必须按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3、 在靠近建筑物、设备基础、电杆及各种脚手架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 高陡边坡处施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作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

(2) 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3) 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4) 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

(5) 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5、 设有支挡工程的地质不良地段,在考虑分段开挖的同时,应分段修建支挡工程

6、 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坍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

机具,并报上级处理。

7、 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得堆在主滑区内。开挖挡墙基槽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分段跳槽进行,并加强支撑,及时砌筑和回填墙背,施工中应设专人观察,严防坍方。

8、 在落石与岩堆地段施工,应先清理危石和设置拦截设施后再行开挖。其开挖面坡度应按设计进行,坡面上松动石块应边挖边清除。

9、 岩溶地区施工,应认真处理岩溶水的涌出,以免导致突发性的坍陷。泥沼地段施工,应有必要的防范措施,避免人、机下陷。挖出的废土应堆置在合适的地方,以防汛期造成人为的泥石流。

10、 采用人工挑、抬、运土,应检查箩筐、土箕、抬杠、绳索等的牢固程度。

11、 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通过窄路、十字路口、交通繁忙地段及转弯时,应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重车运行,前后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m;下坡时,间距不小于10m,并严禁车上乘人。车道应有专人维修,悬崖陡壁处应设防护栏杆。

12、 电动蛙式打夯机的电源线必须完好无损,并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一人操作、一人扶持电缆进行辅助。辅助与操作人员必须紧密配合,严禁在夯机前方隔机扔电缆和背线拖拉前进。电缆线不应扭结和缠绕,不得夯及电源线,也不得在斜坡上夯打。停用或搬运打夯机时应切断电源。

13、 大型机械进场前,应查清所通过道路、桥梁的净宽和承载力是否足够,否则应先

予拓宽和加固。

14、 施工单位应为进场机械提供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机械在停机棚内起动时,必须保持通风;棚内严禁烟火,机械人员必须掌握所备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15、 在电杆附近挖土时,对于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及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电杆为1~1.5m,拉线1.5~2.5m,并视土质决定边坡坡度。土台周围应插标杆示警。

16、 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并应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驾机人员只能接受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信号。

17、 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18、 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作业交替进行。机械人员与民工必须密切配合,协同作业。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19、 施工中遇有土体不稳、发生坍塌、水位暴涨、山洪暴发或在爆破警戒区内听到爆破信号时,应立即停工,人机撤至安全地点。当工作场地发生交通堵塞,地面出现陷车(机),机械运行发生打滑,防护设施毁坏失效,或工作面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亦应暂停施工,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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