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来,大家对生活中美的事物都能作出正确的判断:“西湖真美”,“这校园很漂亮”,“雷锋的性格很美”,“这件事办得真是爽”。谁也不会把一个相貌丑陋品行卑劣的人看作美人,也不会对一只死老鼠大加赞美。但是要从理论上说出美的本质,给美作一个概括的说明,回答“美是什么”,这却是不容易的事。
“美是什么?”这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这问题已提出二千多年了,过去多少哲学家、美学家曾花过不少精力,始终没有得到解决,今天美学界也还在进行热烈的讨论,意见也很分歧。这里,我们先介绍各派的意见,然后再论述自己的初步看法。
一、 关于美的本质的各种学说
古往今来,关于美的本质看法很多,不必一一列举,只把主要的几种介绍如下: (一)美是一种绝对理念
这种看法以柏拉图和黑格尔为代表。他们是客观唯心主义哲学家,认为现实世界不是第一性而是第二性的,是由意识派生出来的。但这意识不是人的主观意识,而是存在人之外的意识,即理念。这个理念就是万物的本源,一切事物都是由它产生出来的。他们的美学观点就是建立在客观唯心主义哲学基础上,认为美就是一种观念,不依赖于人的主观而存在于世界的一种理念。只有这种美的理念才是永恒的、真正的美。现实生活中各种各样美的事物都是由美的理念派生出来的。
柏拉图说:“一方面我们说有多少个的东西存在,并且说这些东西是美的,是善的等等。另一方面,我们又说有一个美的本身、善的本身等等。相应于每一组这些多个的东西,我们都假定一个单一的理念,假定它是一个统一体而称它为真正的实在。”①“这种美是永恒的,无始无终,不生不灭,不增不减的。它不是在此点美,在另一点丑;在此时美,在另一时不美;在此方面美,在另一方面丑;它也不是随人而异,对某些人美,对另一些人就丑。还不仅此,这种美并不是表现于某一个面孔,某一双手,或是身体的某一其它部位;它也不是存在于某一篇文章,某一学问,或是任何某一个别的物体,例子如动物、大地或天空之类;它只是永恒地自存自在,以形式的整一永与它自身同一;一切美的事物都以它为源泉,有了它那一切美的事物才成其为美,但是那些美的事物时而生,时而灭,而它却毫不因之有所增,有所减。”②
黑格尔说:“美就是理念的感性显现。”③ 这个美的理念在客观世界中是不存在的,只是柏拉图和黑格尔的虚构。其实,所谓“美的理念”本来是现实中美的事物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但他们却颠倒了物质和意识的关系,把人们意识中的概念绝对化、实体化,反过来把它说成是具体事物美的根源,这正是他们的客观唯心主义在美的本质问题上的具体表现。
不过他们的观点也有值得肯定之处,柏拉图区分了“什么是美的”和“什么是美”这两个概念。他不满足于评判“什么东西是美的”,而力图要找出美的普遍性,即“什么是美”,不是对具体事物的美作出评价,而是把美的问题提到哲理的高度上来。
黑格尔的理念(绝对精神)与柏拉图的理念也有某些区别。柏拉图的理念是与客观相对立的,抽象于客观事物之外,是脱离个别的一般,是空洞抽象的。而黑格尔的理念是与具体事物要相结合的,“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这个观点,肯
定了美是具体的,抽象的东西不能成为美的东西;美是感性与理性、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在这统一中,内容是主要的,形式只是理性内容的表现。
(二)美是人的意识
这种主张认为美不存在于客观现实当中,只存在于人的意识里,某种事物美不美,是由人的主观意识决定的。英国的休谟说:“美并不是事物本身的一种性质,它只存在于鉴赏者的心里,每一个人心见出一种不同的美。这个人觉得丑,另一个人可能觉得美。每个人应该默认他自己的感觉,也应该不要求支配旁人的感觉。要想寻求实在的美或实在的丑,就象想要确定实在的甜与实在的苦一样,是一种徒劳无益的探讨。”④
克罗齐说:“美不是物理事实,它不属于事物而属于人的活动 ,属于心灵的力量。”他认为:“美即直觉的表现”。他说:“所以我觉得‘成功的表现’作‘美’的定义,似乎很稳妥;或是更好一点,把美干脆地当作表现,不加形容字,因为不成功的表现。”⑤他认为自然中的美和艺术中的美都是人的心灵创造出来的。
我国儒家经典之一《礼记》说:“美恶皆在其心。”我国当代也有人说:“美是人的观念,不是物的属性。人的观念是主观的。”“同一个东西,有的人会认为美,有的人却认为不美,甚至于同一个人,他对美的看法在生活过程中也会发生变化,原先认为美的,后来会认为不美;原先认为不美的,后来会认为美。所以美是物在人的主观中的反映,是一种观念。⑥
这种观点完全否认客观世界存在美,否认美是事物本身具有的特性,认为美并无客观标准。这是经不起实践检验的。日常的审美经验告诉我们,美是客观存在的,鲜花明月不管你觉得它们如何不美,它们仍然是美的。贝多芬的音乐、达*芬奇的画、《水浒传》、《红楼梦》等艺术的美是客观存在的,不以某个读者的意识为转移。人民英雄刘胡兰、黄继光等的美,不是某些人随意抹煞得了的;歹徒、凶犯、罪犯等,不管他们自已如何吹捧,终究是丑的。如果世界上的事物某人认为美就美,某人认为丑就丑,世界还有什么美可言?
马克思主义反映论告诉我们,事物是客观存在的,人的意识只是客观存在的反映。树木的观念是树木在人脑中的反映,没有树木就没有树木的观念。同样,美的观念是客观事物美的反映,没有现实中美丽的花就不会有花的观念。主张美是观念的人,把二者的关系颠倒过来了,这是主观唯心论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至于说同一个东西有人认为美,有人认为不美;同一个人对一事物前后感觉不同,这是存在的,但是这只是人对美的反映问题。人对事物的反映可能是正确的,也可能是不正确的。有些人认为刘胡兰、黄继光不美,这是他们歪曲的反映。
审美认识受到许多主观条件的制约,如审美观点、审美能力、审美时的心理状态等等,由于这些因素不同,对美的认识就会不同。例如缺乏历史知识,就不能深入认识《红楼梦》的美;提高历史知识水平以后,情况就不同了。我们在休息时听广播音乐,觉得很动听;如果在嘈杂的大街上,或是在图书馆里听到音乐,不但不觉得好听,反而觉得讨厌。由于缺乏音乐修养,没有音乐的耳朵,所以听不懂贝多芬的交响乐,觉得它不美。有些美学家看到这些美感的差异,便错误地认为美是由主观意识所决定的,把美感说成为美。
(三)美是事物的某些物理属性
有些美学家承认美在于事物本身,而不是由人的主观意识决定。他们把美归结为事物的某些物理属性,把现实中多种多样美的事物加以概括,得出一些美的
形式的规律,例如和谐、对称、对比、均衡、多样性的统一等,认为这些东西就是美的本质,凡是合乎这些规律的就是美的,否则就是不美的。
如遍传欧洲的黄金分割律,被认为是最美的长方形体,其长与宽比例为34:21。线以波状线为最美,~~~~~~~。为什么它们是最美的线和形?因为是多样性的统一,正方形和直线太呆板、单一。
又如对称,左边一个窗口,右边一个窗口,黑板挂在墙上,两边留出相等宽度的墙壁,这是对称,人两只眼睛,两只耳朵,两边脸也很对称,所以美观。
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学派很早就提出这种主张。他们都是一些数学家、天文学家和物理学家。他们认为美就是和谐。他们首先从数学和声学的观点去研究音乐世奏的和谐,发现声音的质的差别和长短、高低、轻重等,都是由发音体方面数量的差异所决定的。因此,音乐的基本原则在数量的关系,音乐节奏的和谐是由不得高低长短轻重各种不同的音调,按照一定数量的比例所组成的。他们把音乐中和谐的道理推广到建筑、雕刻等其他艺术,探求什么样的数量比例才会产生美的效果,得出了一些经验性的规范。
例如:遍传欧洲的“黄金分割率”就是他们发现的。他们认为人的美在于各部分之间的对称。例如各指之间,指与手的筋骨之间,手与肘之间,总之,一切部分之间都要见出适当的比例。
毕达哥拉斯学派之后的新柏拉图学派,也提倡美在于比例对称等的主张,不过他们把这种主张和神学结合起来,所以且不去说它。
文艺复兴时期的文艺家们也极力主张美在于比例对称等物理属性上。达*芬奇、杜勒等画家都有讨论比例的专著。他们苦心钻研,想找出最美的线形和最美的比例,并且用数学公式表现出来。例如楚卡罗规定画女神应以头的长度为标准来定身长的比例,天后和圣母的身长应该是头长的八倍,月神的身长应该是头长的九倍。杜勒谈到美时说:“美究竟是什么我不知道”,“我不知道美的最后尺度是什么”。但是他认为这个问题可以通过数学来解决。“如果通过数学方式,我们就可以把原已存在的美找出来,从而可以更接近完美这个目的”。他们极力搜寻最美的线形和最美的比例,认为这些东西已隐藏于自然之中,只要把它们找出来,定成公式,就可以让一切艺术家如法炮制,一劳永逸。
英国十八世纪美学家柏克,认为美的特质是:比较小,光滑,各部分见出变化,这些部分不露棱角,彼此象溶成一片(如曲线),身材娇弱,颜色鲜明,但不强烈刺眼。⑦
首先应该肯定,上述这种观点能从客观事物方面去考虑美,承认美的客观性,美存在于现实生活中,这是正确的,是唯物主义的观点.他们从事物中概括出来的形式美的规律和特征,如和谐、对称、均衡、多样统一等,的确是形式美的基本特征,这些特征是普遍存在于美的事物之上的,否定这些特征是形式美的特征是不对的。概括出这些美的特征,是这些美学家的一大贡献。但是,他们把美局限于事物的形式上,较多从事物形式方面去考察美,所概括出来的特征只是形式美的特征。他们未认真注意探讨事物的内大美。一个品质崇高的人是美的,但并非由于形式上的和谐对称,一个荣誉军人即使单眼跛脚,也还是美的。再者,他们未能从人类社会的劳动实践方面去考察美,而是脱离社会历史去考察美,所以把极其丰富的社会生活美忽视了,从而把美完全归到一些事物的物理属性上去。这些是他们不足之处。
我国当代的美学中有一种“美是典型”的主张。这主张认为:“美的事物是
个别显著地表现着一般性、必然性,具体现象显著地表现着它的本质、规律的典型事物,美的本质就是事物的典型性,就是事物的个别性显著地表现着它的本质、规律或一般性。”⑧例如,宋玉的《登徒子好色赋》说:“天下之佳人莫若楚国,楚国之丽者莫若臣里,臣里之美者莫若臣东家之子。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这位美人一切都是最标准的,她的美就在于她是典型的。这种观点肯定美的客观存在,而且“美是典型”也包括了相当广泛的美的事物,很多美的事物确实是典型的,但是这不能说已经道出了美的本质。典型的事物可能是美的,也可能是丑的,有丑的典型,有美的典型,典型性愈强,美者愈美,丑者愈丑。例如雷锋、吴天祥、是英雄人物中的典型者,很美;马家爵、歹徒、贪官等,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犯罪者的本质,所以很丑恶。 不典型的毒蛇还不那么可怕,典型的毒蛇真是不得了。这种“典型论”运用到自然美中更是行不通。笔直的树美,弯弯曲曲的树也美;一团皓月当空照,固然令人赞赏不已;一弯新月上梢头,也使人留连忘返。这些景物你说哪一样是典型的?
(四)美是生活
车尔尼雪夫斯基给美下的定义是:“美是生活”。他说:“美是生活,任何事物,凡是我们在那里看得见依照我们的理解应当如此的生活,那就是美的。”⑨他肯定了美在现实生活之中;其次,美是活生生的具体事物;再次,美符合我们的理想,是理想的生活。他分析了各个领域中美的表现:
首先是社会生活中人物形象的美,他分析了三种情况:
(1)在普通人民看来,美好的生活是丰衣足食而辛勤劳动,因此农家少女体格强壮,长得很结实,有非常红润鲜嫩的面色。这也是乡下美人的必要条件。
(2)上流社会中的人则以纤手细足为美人,甚至以病态为美。车尔尼雪夫斯分析这种美是由上流社会的生活方式决定的。她历代祖先都是不靠双手劳动而生活过来的;由于无所事事的生活,血液很少流到四肢去,手足的筋肉一代弱似一代、骨骼也愈来愈小,其必然的结果是纤细的手足,而且把偏头痛也当作是有趣的病态。
(3)真正的有教养的人(指知识阶层)都感觉到“真正的生活是思想和心灵的生活。这样的生活在面部表情,特别是在眼睛上捺下烙印,„„往往一个人只因为有一双美丽的富于表情的眼睛而在我们看来就是美的”。⑩
其次,他认为自然美也是由于对生活的暗示才产生的。哺乳动物中圆圆的身体,丰满壮健是美的,因为使我们想起健壮的人。鳄鱼、壁虎是不美的,因为使我们想起畸形的人。茂盛的植物是美的,因为它显示着力量横溢的蓬勃的生命。⑾
车尔尼雪夫斯基对美的本质的观点,超出了以往的美学家的水平。他把美建立在广阔的生活基础上,并且研究了社会美主要是人物形象的美。但是,车尔尼雪夫斯基的哲学思想是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他对美和生活的本质的理解也是从人本主义出发的。他不理解劳动实践是人类社会生活的本质和基本内容,他从生物学观点来看待生活,把生活与死亡、生活与疾病相对照,认为生活就是美,死亡和疾病就是丑。他是这样说的:“世界上最可爱的就是生活,因为活着到底比不活好,但凡生活过的东西就恐惧死亡,恐惧不存在,而爱生活。”又说:“假使说生活和它的显现是美,那末很自然疾病和它的结果就是丑。”⑿此外,因为车尔尼雪夫斯基不是把生活理解为社会实践的发展过程,困此也是就不能把“应该
如此的生活(即理想的生活)”看作是社会发展的规律所提出的客观要求。他的表述无意中涂上了一些唯心主义色彩。“依照我们的理解应当如此的生活”,这个“我们”就包含各个阶级的人,他们对“如此生活”的理解是很不相同的,甚至是完全对立的。你那样理解,我这样理解,大家都凭自己的主观去判断,没有什么客观标准。
车尔尼雪夫斯基指出自然美与社会生活有密切的联系,这是对的,但却否定自然界本身存在自然美,认为自然物之所以美,是由于它暗示社会事物的缘故。如果不暗示社会事物,自然界就没有美。
(五)美就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 提倡者说:“如果把美下一个定义,我们可以说,美是客观方面某些事物、性质和形状适合主观方面意识形态,可以交融在一起而成为一个完整形象的那种物质。”⒀“美感的对象是‘物的形象’而不是‘物’本身。‘物的形象’是‘物’在人的既定的主观条件(如意识形态、情趣等)影响下反映于人的意识的结果,所以只是一种知识形式„„所以已经不纯是自然物,而夹杂着人的主观成分的物,换句话说,已经是社会的物了。美感的对象不是自然物而是作为物的形象的社会的物。”⒁提倡者认为这一观点,是根据“文艺是一种意识形态”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总的说来,这种主张认为客观世界是没有美的,只有构成美的资料,这些资料需要经过人意识的制造加工才成为美。所以美既有客观成分,也有主观成分。举个例子说,一朵鲜花,那鲜艳的色彩,娇嫩的花瓣,精巧的形状,扶持它的绿叶,还不是美的,这些只是构成美的因素。只有当人欣赏它的时候,人把主观意识外射到花上面,意识与花交融起来,这花才有美。如果离开人的意识,这花就没有美。
这种观点说出了一部分自然美的特点,有些自然美的确是主客观的统一体,但社会美和大部分自然美都是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的。这观点经不起实践的检验。事实上,鲜花本身是有美的,美就在于它鲜艳的色彩、娇嫩的花瓣、精巧的形状上,你欣赏不欣赏它,它都是美的,用不着人的意识的加工。完全把客观事物的美与艺术的美等同起来是错误的。
艺术美是经过人的意识加工制作过的,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体,艺术品是意识形态的东西。而现实中的美是第一性的,它是艺术美的源泉,存在于人的主观意识之外,不能说它是意识形态的东西。由“文艺是一种意识形态”推出美也是一种意识形态的结论,是以部分代替全体。
(六)美是物和一种客观社会属性
这种观点认为:美与善一样,都只是人类社会的产物,它们都只对于人,对于人类社会才有意义。在人类以前,宇宙太空无所谓美丑,就正如当时无所谓善恶一样,美是人类的社会生活。美是现实生活中那些包含着社会发展的本质规律和理想,而用感官可以直接感知的具体的社会现象。自然界本身是不存在美的,自然物之所以美,是由于“人化”的结果,“人化的自然”才是美的自然。这是目前国内外较为流行的观点。
这个观点力图以马克思《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异化理论为依据,提出“自然的人化”主张,认为自然通过“人化”,就具有社会性,就有美。
万斯洛夫是前苏联(俄罗斯)倡导这种主张最得力的人。他说:“在美的对象和它们的感性外壳之中,表现了社会的人对于他的周围世界,他的发展和自由
的统治,这就是‘人化了的’(有人的意义的)对象所赋予的感觉。在实践的过程中,客观地在进行着自然界的‘人化’和人的‘对象化’。人的本质特点和属性在对象世界里打上了自己的‘烙印’这后,便使对象世界成为有审美表现力的对象了。”(《美的问题》,转引自《外国学术资料》,1964年第四期)这里主要是说,自然界在人的实践过程中“人化”或“人的对象化”了。
在我国,有的人说:“美是客观存在,但它不是一种自然属性或自然现象,自然规律,而是一种人类社会生活的属性、现象、规律。”接着引述了马克思《手稿》中的一段话:“„„在社会中,都是人的现实,也就是说,都是人自己的本质力量的现实,那末对于人来说,一切对象都是他本身的对象化,都是确定和实现他的个性的对象,也就职他的对象,也就是他本身的对象。”然后说:“自然对象只有成为‘人化的自然’,只有在自然对象上‘客观地揭开了人的本质的丰富性’的时候,它才成为美。所以,高山磊河等自然现象本身中,并不如旧唯物主义所形而上学那样,有所谓美的客观存在。自然本身并不美,美的自然是社会化的结果,也就是人的本质对象化(异化)的结果。”(《美学问题讨论集》第二集,第232页)“自然美就只是社会生活的美(现实美)的一种特殊的存在形式,是一种‘异化’的存在形式”。(同上书,第237页)
这一派观点最值得肯定之处,在于指出了美是人类社会中的一种东西,人类社会以前万物无所谓美丑,美对于人才有意义,只有人类才能欣赏。这是正确的。但是,究竟什么是美?还未能说清楚。他们都是引用马克思的“人化”自然的话来证明自己的观点,但是马克思并没有明确地说,“人化”自然就有美。
马克思在《手稿》中所说的自然“人化”和“人的本质对象化”,是通过两种途径去达到。一是通过人的认识感受能力,凡是为人认识和感受到的自然物,都是“人的本质对象化”了的事物。马克思说:“每一种本质力量的独特性,正好就是它的独特的本质,因而就是它的对象化的独特方式。所以,人不仅通过思维,而且也用一切感觉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己。” “只有音乐才引起人的音乐感觉;对于非音乐的耳朵,最美的音乐也没有意义,对于它,音乐并不是一个对象,因为我的对象只能是我的某一种本质力量的肯定。” “因为不仅五官的感觉,而且所谓精神的感觉,实践的感觉(意志、爱情等等),——一句话,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只凭着相应的对象的存在,凭着人化了的自然,才能产生。”这里,马克思认为人感受到某个事物,这个事物就成为他的对象,肯定了他的某种本质力量,这个事物也可以叫做人化了的事物。
另一种自然“人化”的途径就是通过劳动实践。马克思说“经过生产,自然就表现成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界。所以劳动底对象是人类底族类生活底对象化:因为,人类不仅象在意识中那样理智地而且勤劳地,现实地把自己二重化起来,因而在一个由他来创造的世界中直观着自己本身。”这种通过劳动人能实际地改造自然,“现实地把自己二重化起来”,在劳动产品上刻印上人的痕迹,人在自己的劳动产品上能够或多或少地看到自己的烙印,如耕种的农田、公园、农作物等。前面那种通过认识和感受使自然“人化”的方法,不能改变自然事物,不能在事物上面打上自己的烙印,因而也无从在其中直观到自己,如日月星辰,高山大海等。
不论是哪一种“人化”的自然,不一定都是美的自然。马克思既没有如此说过,我们也难以由此引伸得出这种结论来。经过劳动必造过的自然事物,可能是美的,也可能是不美的,甚至是丑的。熟练的工匠制造出来的桌椅是美的,心灵手巧的刺绣女工绣出来的手艺,是不美的,甚至是丑怪的。事实证明,并非所有
的劳动产品都是美的。如果所有的产品都是美的物品,世界上就不会有低能拙劣的工匠了;如果一般的劳动产品都是美的,那么,世上就不会有拙劣的产品了;如果说经过劳动改造过的自然事物才有美,那么那些不经过劳动改造过的事物如日月星辰,岂不是没有美了吗?人们何以喜爱观赏月亮甚于观赏一只木盘?有些人以为人从中直观到自己的物品,必然是美的物品,必定引起愉快的情感。其实不然。拙劣劳动产品虽然可以直观到劳动者自己,但并不美。
至于未经过劳动作用而只被人感知过的“人化自然”,如何一下子变成美的?这就更会使人难以捉摸了。如果凡是为人感知到的事物都成为美的事物,那么,自然界中的事物就无美丑之分了,因为人感知的对象不仅此美的,也有丑的,自然万物都在人的视野之内。
主张美在于事物的社会性的观点,否定自然中有美的存在,认为自然美只是社会美的一种特殊存在形式。这是不符合实际的,青山绿水,蜂飞蝶舞,柳暗花明,本身不是很美吗?这些事物明明是自然事物,怎么能说它们的美是社会美的一部分?
关于这个问题,下面谈自然美时再详述。
二、美的本质问题的初步探讨
要解决美的本质问题,必须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指导,首先要承认物质世界是第一性,意识是第二性这个基本原则,离开这个原则就容易陷入唯心主义中去。
同时要从社会实践方面去考察美的产生和发展,即要有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离开社会实践孤立地从事物的自然属性方面去看等美,也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机械唯物论美学观和生物学美学观就犯了这个毛病。
为了使我们的论述不致枯燥和太过抽象,让我们先从美的历史谈起。
(一)美的产生
我们认为美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一种特性,它不存在于人的意识中,而是存在于客观事物中。
但是这么一说,问题马上来了:许多自然事物如月亮花草美丽的飞禽走兽,在人类社会出现以前就存在了,这些事物的美是不是在人类以前就已经存在了呢 ?不是的。月亮花草飞禽走兽等自然事物,虽然在人类以前就存在了,但那时这些自然物只是自然物,它们无所谓美也无所谓丑。
美是人类社会的产物,有了人类社会以后自然事物才有美与丑之分。
美只对于人,对于人类社会才有意义。在人类社会出现以前,月亮飞禽无论怎样洁白、玲珑,也不成其为美;毒蛇猛兽无论如何凶残丑怪,也不成其为丑。有人认为美在人类以前已经存在。达尔文在《人类起源和雌雄淘汰》一书中列举了许多事例来说明动物也和人一样欣赏美,也有美感。他说:
“美感——这种感觉也曾经被宣称为人类专有的特点。但是,如果我们记得某些鸟类的雄鸟在雌鸟面前有意地展示自己的羽毛,炫耀鲜艳的色彩,而其他没有美丽羽毛的鸟类就不这样卖弄风情,那末,当然,我们就不会怀疑雌鸟是欣赏雄鸟的美丽了。其次,因为世界各国的妇女都用这样的羽毛来装饰自己,所以,当然谁也不会否认这种装饰的华丽了。非常喜欢以色彩鲜艳的东西装饰自己玩耍地方的集会鸟,以有同样地装饰自己窝巢的某些蜂鸟,都明显地证明它们是有美
的概念的。关于鸟类的啼声,也可以这样说。交尾期间雄鸟优美的歌声,无疑地是雌鸟所喜欢的。假如雌鸟不能够赏识雄鸟的鲜艳色彩、美丽以及悦耳的声音,那末雄鸟使用这些特性来诱惑雌鸟的一切努力和劳碌就会消失,而这显然是不可设想的。”
“以一定的方式配合起来的一定的颜色和一定的声音为什么能引起愉快,正如这个或那个东西为什么对于嗅觉或味觉是好闻或可口一样,是很少能得到解释的。但是,可以有把握地说,我们和下等动物所喜欢的颜色和声音是同样的。” ⒂
达尔文想说明下等动物和人一样能够欣赏美,美对下等动物也有意义,美早在人类之有已经存在。我们以为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可以说动物也有感觉,一些高等动物如猩猩、猿猴也有意识,甚至低级的思维,对色彩和动听的声音也有一些感觉,但不是美感,动物还没有美的概念,还不能欣赏美。一些鸟类有美丽的羽毛它自己不一定都意识到那是美丽的,唱出动听的歌不一定知道那是动听的,鸟类的羽毛和声音都是天然的生理特性,对它们来说,无所谓美丑。交尾时期雄鸟在雌鸟面前展示羽毛、喊叫,这只是一种生理本能,不存在美丑,即使很难看的鸟也会展示自己的羽毛,声音最难听的鸟也会在交尾时叫喊,丑雄蛤蟆也吸引雌蛤蟆。如果动物也和人一样能够欣赏美,择美而从之的话,何以老鼠不欣赏美丽的猫?事实上,在人类初期自然事物美与不美,不是由它们的色彩和外部形状好不好看来决定的,色彩艳丽的鲜花并不美;奇形怪状的禽兽不见得就丑,人们宁愿欣赏一块石头而不欣赏一块珠宝。有当时事物的美是由社会的种种因素所决定的。连达尔文自己也说:“美的概念,至少就女性的美讲来,在人们的心里没有特定的性质的。事实上,我们在下面将看到,它在不同的人种中间是十分不同的,甚至在一个人种的各个民族里也是不一样的。” ⒃
既然美的概念在同人种的各个民族那里是不同的,这就无须在生物学中探寻这种不同的原因了。到哪里去寻找原因?只有到人类社会劳动生产和生活中去找,就是说,应该从社会学而不是从生物学的角度去说明美的问题。
大家一定会问:许多自然事物如月亮、山水、飞禽走兽,在人类以前和人类以后,既不多了点什么也不点什么,为何在人类社会出现以后就成为美的事物?
这是因为人类出现以后,它们就成为人的生活条件和劳动条件。例如,月亮晚上供人照明,使原始人在晚上能够行动,野兽能够打来吃,兽皮可以拿来穿等等。人在劳动过程中不断地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使各种各样自然事物成为衣食住行的资料。另一方面,在劳动中人本身又不断地得到改造,人的各种器官越来越进步,认识能力不断提高,于是开始出现美感,能够对一些事物进行欣赏。
在原始社会中人们欣赏哪些事物?也就是说哪些事物是美的?根据一些历史资料来看,当时美的事物就是下列两类事物,或者说这两类事物与美紧密结合在一起:
(1)有用的事物
在古代,美与实用结合在一起,有用的东西就是美的东西。“美”字在我国很早就出现了,甲骨文上已有。中国最早的一部字典是许慎的《说文》(作于公元100年),它是这样解释“美”字的:“美,甘也,从羊大大,美与善同意。”后来的校者宋徐铉注道:“羊大则美,故从大。”古人认为大的羊就是美。当然不只是大羊,其他很有用的东西,对衣食住起着重大作用的东西也是美的。太阳给人类光明和温暖,月亮晚上给人照明,有些动物可以食用。
现在我们以石器在造型上的演变来说明实用价值与审美价值的关系,这里生动说明了实用价值先于审美价值,实用与美紧密结合在一起。
北京周口店中国猿人,距今约四、五十万年,属于旧石器早期,当时使用的是打制石器,很粗糙,没有定型,往往一器多用,和天然石块差别不大明显。但是这种石器是当时重要的劳动工具,它标志着人类脱离了动物,人们用它砍东西,挖东西,刮削东西。制造这种石器的目的不是为了欣赏,只是为了实用。
到了丁村人(山西襄汾县)时代,距今约十万年,属于旧石器时代中期,这时所制出的石器比以前有较大的进步,与自然石块有较显著的区别,既尖锐又坚硬,在造型上从实用出发注意均衡对称;而且有多种类型。
到山顶洞人属于旧石器时代晚期,距今约两万八千年。这时代的石器进步很大,不但有钻孔和磨制技术的出现,(最有代表性的是骨针)而且有装饰品的出现,装饰品中有石珠、兽牙、海蚶等。这些装饰品是可以拿来欣赏的。
到了西安半坡村的石器,距今约六、七千年,属于新石器时代,这时期的石器不但注重使用的效能,而且造型要求美观,如磨得光滑、匀称、方圆变化等。
到了新石器时代晚期,石器上特别注意美观。如山东大汶口出土的玉铲,造型上方圆厚薄处理得十分规整、匀称,色彩滢润、光泽、斑烂可爱。据考古学家分析,这种玉铲虽保留有工具的形式,但主要已不是为了实用,可能只是一种权力的象征,供“头人”掌握使用。在大汶口出土的文物中还有许多头饰、颈饰、臂饰等。在新石器时代美的创造还表现在广阔的生活领域中,这时期所出现的彩陶(如甘肃彩陶)造型优美,色彩对比变化丰富,装饰图案与器形协调,是我国艺术上的珍品。
从我国石器造型的发展说明了:实用价值先于审美价值,人制造这些工具先是为了实用,不是为了欣赏,这时期实用与美是不能分开的,实用就是美。只是到了后来,才有专供欣赏的美的事物。
普列汉诺夫在《没有地址的信》中,引举了大量材料说明在原始人类社会中,最初美与实用是统一的。例如非洲许多部族的妇女在手上和脚上戴着铁环,富人的妻子戴这种装饰品几乎有一普特重。在我们看来铁环是粗陋不美的,手脚上戴这些东西无疑象戴铁链。这什么她们却认为是美的装饰呢?
这是因为这些部落正在经历着铁的世纪,铁在那里十分贵重,可以拿来做最尖利坚硬的工具,铁最为有用,所以也显得美。
丁卡族的妇女把二十磅的铁环戴在身上,在自己和别人看来,较之仅仅戴着两磅的铁环,显得更美。
原始的部族例如布什门人和澳洲土人,从不用花装饰自己,虽然他们那里遍地都是鲜花。许多原始部族的艺术所采用的题材是动物,而不是用植物入画。这是什么原困?
因为他们是狩猎的部族,主要靠狩猎动物为生,动物是最有用的,所以在他们看来也是美的。我们今天认为很漂亮的鲜花,由于当时没有实用价值,所以不美。到了农耕时代,人们主要以种植谷物为生,植物对人们有用,所以植物变成了美的事物。
关于这个问题,格罗塞有一段话说得好,他说:“狩猎的部族从自然取得的装饰艺术题材完全是动物和人的形态,因而他们挑选的正是那些对于他们有最大实际趣味的现象。原始的狩猎者把对于他们当然也是必要的采集植物的事情,看作是下等的工作交给了妇女们,自己对它一不感兴趣。这就说明了在他们的装饰
艺术中,我们甚至连植物题材的痕迹也见不到,而在文明民族装饰艺术,这个题材却有着十分丰富的发展。事实上,从动物装饰么植物装饰的过渡,是文化史上最大的进步——从狩猎生活到农业生活的过渡——的象征。” ⒄
(2)用作图腾崇拜的事物。
在古代有些事物被人们当作图腾崇拜,这些事物后来变成了美的事物。古代由于迷信,普遍实行图腾制度,原始民族的社会集团采取某种动植物为名称,又相信它为其集团的祖先(或与之有血缘关系),所以成员都对它加以崇拜,以它为共同信仰。
身体装饰,日常用具,住所和墓地的装饰,都用这一动植物,或将图腾动物的皮毛牙齿戴在身上,或采取切痕、黥纹、涂色的方法,描写图腾于身体之上。
例如南澳的伯尼开阿人,以袋鼠作图腾,人们背上画着三个圆圈,两臂间又各作二小圆圈,代表袋鼠的眼睛,下端有一个圆圈,象征袋鼠的嘴,其余用几何纹样。其他地方有些部族将野牛头、鱼、黑色杀人鲸、乌鸦的足和翼,鹅头、鲸尾、狼嘴、鼠足、熊爪、海豹、太阳、月亮、星星、石、云、海浪等等,绘画于脸部、胸部或身体其他部分,有各种各样颜色。
还有纹身,将各种各样动植物纹在身上。中国古代各民族多有纹身习俗,许多古书都有记载,如《汉书严助传》说:“越,方外之地,断发纹身之民也。”
镶唇、穿鼻、毁齿也是一种习俗。非洲乍得湖一带的土人,取木板两片,镶于唇的上下,或为蛋圆形,或为鸟嘴形,于出生后不久举行,初时镶上很小的模型。到了成年,便改换固定的模型,大者直径约为十英寸左右。
北美印地安人则惯用骨片、象牙、贝、石等插在下唇之上。
在澳洲穿鼻习俗随地可见,大都穿通鼻梁,插入木条或骨片,赖以区别图腾的记号,或求图腾的保护。
穿鼻也与切痕一样同为构成入社式的重要手续。这种富有图腾的意义的装饰,还可见于新几内亚的土人中。
毁齿则多见于非洲和澳洲的民族。北刚果的土人或磨利牙齿,或毁损上列正中门牙,或拔去一部分。据他们解释,这是为着要模仿斑马、猫、鳄鱼的牙齿。
澳洲的开西斯人,多是毁去二颗上门牙。
我国的福建、广东、江苏、台湾、山东等省在考古发掘当中都发现毁齿现象,广东人在四千年前喜欢把侧门牙拔掉。毁齿要举行仪式,一般到十二、三岁就要进行。毁齿是痛苦的,好象施毒刑。台湾高山族人的做法是:把少男、少女的四肢捆在木床上,头部有人按住,然后由德高望重的长者用钉锤敲凿牙齿。澳洲约克角人做法更原始,他们先让少年仰卧地上,头枕在施手术者膝上,再用袋鼠骨把要拔的牙齿周围的牙肉挖开,使牙根松动,然后用石头把它敲下来。广东人的祖先也用此法。
从上面这些身体装饰的花样和方法可以看到,这是很丑怪而又很痛苦的。这种图腾装饰最初还不是美,它们成为美还有一个发展过程,起初不是为了美观,只是为了崇敬祖先,获得神灵保佑。这是一种制度,不管愿意不愿意都要做。
不过,估计不愿意的人是没有的,谁不想神灵保佑?
我国许多史书都说到图腾装饰是为了得到图腾保佑,免受恶兽加害。《汉书地理志》:“粤地„„其君禹后,帝少康之庶子云。封于会稽,文身断发,以避蚁龙之害。” 《淮南子》:“九疑之南,陆事寡而水事众,于是人民断发纹身,以象鳞虫。” 《后汉书西夷传》:“种人皆刻画其身,象龙纹,衣著尾„„”《隋书
东夷传》:“(琉球国)„„妇人以墨黥手为虫蛇之纹。” 《魏志》:“(倭人)男子无大小,皆黥面纹身。自古以来,其使诣中国,皆自称大夫。夏后少康之子,封于会稽。断发纹身,以避蛟龙之害。”
为什么断发纹身可以避蛟龙之害?有为解释说,用蛟龙一样的颜色花纹纹身,蛟龙不易看见,起生物保护作用。这也可能是一种原因,但主要原因恐怕还在于图腾保佑。
这些部族以蛟龙、鳞虫为祖先,以它们的形象纹身,身上就有了神符。
最初的图腾装饰虽然不是美的装饰,但人们对它却有好感,久而久之,便变成为一种风俗习惯,迷信的意义逐渐消失,人们逐渐把这种装饰当作美来欣赏,认为只有这样才是美的。人们纹身、切痕、镶唇、穿鼻、毁齿,就象今天的妇女烫发、戴花、戴首饰一样。
例如海南岛黎族妇女纹面已不再是因为图腾保佑,而是因为美。《广东通志》卷28说道:“(黎俗)„„绣面乃其吉礼。女将及笄,置酒会亲属,女伴自施针笔,涅为极细虫蛾花卉,而以淡粟编其余地,谓之绣面。” 张庆长《黎歧纪闻》也说:“女将嫁,面上刺花纹,涅以靛,其花或直或曲,各随其俗。盖夫家以花样予之,照样刺面上以纪,以示有配而不二也。”这里说明将嫁的女子才绣面,为的是“以示有配而不二也”,即表示爱情忠贞不二,这是心灵美。有没有形体美的因素在内?当然也有,不然男子怎么肯娶一个脸花花的丑姑娘呢。这时候黎族已不实行图腾制度了,这种刺面装饰已没有强制性,只是“各随其俗”。过去图腾时代刺面要由部族长老执行,现在“女伴自施针笔”,自由自在。
今天,非洲有些地方仍保留过去时代的装饰。
坦桑尼亚北部的帕雷族妇女喜欢在鼻子上穿孔,戴上鼻坠子。 马康迪族的妇女则喜欢在嘴唇上穿孔,戴上唇坠子。 卢古鲁族和马康迪族的妇女,有在脸上刺花的风俗。
尼亚拉扎族和戈戈族妇女习惯在两颊和额头中间刻上一道道花纹和圆圈纹。 在非洲另外一些地区保留涂身习俗,如斯威士兰的祖鲁族,男人们喜欢全身涂上白色。马赛族习惯将血和泥巴混合,涂在头上。他们的男子到了十二岁,女孩子到了九岁一律穿耳洞,挂上重达半公斤以上的皮饰耳环,任耳洞垂下裂开成为大洞也不以为苦。脖子挂着一串串珠环,挂上十多条也平常事。手和脚也挂珠环,红白黑蓝相间。尼日利亚的阿乌沙族喜欢在鼻孔和嘴巴周围穿洞,最常见的是在脸上刻划线条,由上而下,远望去好象早期的铜器,悠罗巴族也是一样。
从上述两个方面的事实足以说明,事物的实用价值产生于审美价值之前,先有实用价值才有审美价值,这是普遍的现象。图腾崇拜也是美的来源之一,图腾也是为了解决生产和生活之间问题,实质上也是一种使用价值。
为什么使用价值先于审美价值呢?
因为使用价值解决的是人的吃饭穿衣问题,这种生理的要求是最为迫切,这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审美价值、美的欣赏只是满足人的某种精神需要,这是一种高级的需要。只有满足了最低的物质需要,才谈得上满足精神需要。所谓“食必常饱然后求美,衣必常暖然后求丽”(《墨子》);“短褐不完者不待文饰”(《韩非子》)。这说明人们总是在满足物质生活需要的基础上,才提出精神生活的需要。恩格斯说:“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 ⒅
(二)美的发展
人类初期,由于生产力低下,人们未掌握自然事物的性能和规律,不能控制自然,不能广泛地利用自然事物为自己服务,很多自然事物都是作为有害的事物而存在。马克思说,自然最初对人是不亲近的,而是作为人的敌对者而存在。这样的自然物当然是不美的。
例好江河大海,在人不会做舟船以前,它会阻碍交通,溺死人命。旱天的炎炎烈日把水晒干了,把谷物晒死了,它成了一个凶恶的怪物,一点也不美。古代有羿射九日的神话。雷电伤害人畜所以也不美。
在人类初期,人可以欣赏的事物即美的事物是不多的。因为一般说来有用的事物才是美的,当时人所能利用和驾驭的事物并不多。有一些事物如树木花草之类,本来对人并无害处,按理应该可以成为欣赏的对象,但是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法时生产力极低,人们物质生活需要难以满足,未能温饱,所以对精神生活要求很低,对花草采取漠然态度。另一原因是当时人们的感官很粗糙,审美能力很差。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们利用和控制自然的能力不断提高,人的物质生活源泉日益扩大,有用的东西越来越多,美的事物也比过去多了起来。当生产力再向前发展时,人们可以制造和生产更多的产品来满足物质需要,不必直接依靠现成的自然物来生活,许多原来对人有实用价值的东西,不一定成为人的物质生的直接必需品了,例如大批饲养家畜家禽,就不必靠一些鸟类动物为生;有了油灯就不一定靠月亮星星照明;有了煤就不一定烧草。生产愈发展,就会有更多的自然事的失去其直接的实用价值,但是,这些事物仍然是美的,它们主要是供人们欣赏,满足人们的精神生活需要。从另一方面说,随着人们物质生活的日益丰富,精神生活要求也日益提高,审美力大大加强。人们不仅要求吃饱穿暖,而且要求穿得漂亮,住得舒服美观,还要求逛公园,看文艺作品,游览山水。大量并无直接使用价值的自然事物成了美的事物,人们甚至专门种花、养鱼、养鸟来欣赏。许多事物美与实用分家了。
美的事物不一定都有实用价值,但至少要对人无害,对人有害的事物,一般说来是不美的,不能成为精神享受的对象,如虎豹豺狼、蛇鼠蚊蝇、动物尸体、粪便等等。这些事物的形体、色彩不是没有可取之处,但它们伤人身体,气味难闻,内容丑恶与形式美处于尖锐矛盾之中,所以人们还是不愿欣赏它们,古代一些原始部族也有用豺狼豹鼠等危害人的动物作图腾的,但较少,多数部族是不欣赏这些东西的。后来这些东西也一直被人们视为丑恶的事物。
这里一定有人说,公园里的老虎和画布上的老虎,不是被人作为美的对象来欣赏的吗?事实正是如此。但是不能因此得出结论:有害的事物也是美的事物,因为这时的老虎已经对人没有威胁,它的有害之处实际上已不存在。如果不是这样,是没有人去欣赏它的,一身是胆的武松在景阳岗上见到老虎也不敢欣赏,吸有疯子才对着山上的老虎欣然赞叹。人们欣赏公园和画布上的老虎,只是欣赏它的健美、雄纠纠的一面,不是欣赏它凶残的一面。自然事物有许多种属性,它和人的关系是多方面的。它的某些特性对人有害,而另一些特性对人有益。例如毒蛇也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它致人死命,但拿来做药很有效。有益和有害是有条件的。美是拿来欣赏的,人们欣赏某个事物的特性时,它必须不伤害人。若伤害人,人们惊恐万状,安能有心欣赏它。假如公园里的老虎突然破笼而出,围观者谁不四散奔逃,还站着欣赏?
(三)美是什么
经过前面一番考察之后,现在我们可以初步下一个这样的结论:自然界中凡是对人类物质上无害、精神上有益的事物是美的,对人类物质上有害或者虽然无害、但精神上无益的事物是丑的。
所谓精神上有益是指能唤起人的美感。
至于物质上无害精神上有益的自然事物有些什么美的特点,留待谈自然美时再讲。
前面我们所谈的都是自然界的美。那么社会中的美又是怎样的呢?
社会美与自然美是两种不同形态的美,但是它们的本质也是相同的。在社会事物当中,凡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具体事物就是美的,凡是阻碍社会发展的具体事物就是丑的。
例如社会主义社会制度是美的;上升时期的封建社会,上升时期的资本主义社会,虽是人剥削人的社会制度,其生产方式是促进社会发展的,所以有美的一面。没落的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其没落的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关系是丑恶的。
努力创造社会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广大劳动者、科学工作者、文化工作者是美的,而反对和阻碍社会进步的反动派、寄生虫以及危害人们生命财产的犯罪分子是丑的;爱国主义者、战斗英雄、劳动模范、舍己救人者是美的,而民族败类、逃兵、懒汉、自私自利者是丑的。关于社会美的问题后面还要详述。
综上所述,我们对美的本质可以作出这样的结论:
凡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起促进作用的具体事物就是美的。
这里有两点:一是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起促进作用,二是具体。美的事物必须是具体的感性形象,抽象的东西不能成为美的东西。
美存在于各种具体美的事物中,非常丰富和生动。我们根据美存在的不同领域及特点,可以将它分自然美、社会美、日常生活美和艺术美四种形态。
自然美存在于自然界中,社会美存在于社会生活中,日常生活美存在于日常生活中,艺术美存在于艺术作品中,这四种美的本质虽然相同的,但各有自己的特性。
在美当中又分为壮美、秀美、悲剧、喜剧等,下面将详细论述。
注:1 柏拉图《理想国》 引自北京大学哲学系编译《古希腊罗马哲学》P178
2柏拉图《文艺对话集》P272—273页
3黑格尔《美学》第一卷 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 P142页 4北大哲学系编《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P108页 5 同上P290页 291页 6同8 7同4 P122页
8 (1956-1961年)关于美学问题的讨论,载《美学问题讨论集》第六集 9《生活与美学》P6-7页 10同9 P7-9页 11同9 P10页 12同9 P6、9页 13同8 14同15
15转引自普列汉诺夫《没有地址的信,艺术与社会生活》P9-10页 16同15P10页 17同15P36页
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卷三,P574页
思考题:
1、你对美的各派观点看法如何? 2、美是怎样产生的? 3、什么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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