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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基本规定

2022-07-22 来源:六九路网


桩基检测基本规定

1.0工程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抽样检测。 2.0基桩检测方法

应根据检测目的按表2.0选择。

表2.0 检测方法及检测目的

检测方法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检测目的 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 判定竖向抗压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通过桩身内力及变形测试、测定桩侧、桩端阻力 验证高应变法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结果;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 单桩水平静载试验 钻芯法 低应变法 高应变法 声波透射法

确定单桩竖向抗把极限承载力 判定竖向抗拔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通过桩身内力及变形测试,测定桩的抗拔摩阻力 确定单桩水平临界和极限承载力,推定土抗力参数 判定水平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通过桩身内力及变形测试,测定桩身弯矩 检测灌注桩桩长、桩身混凝土强度、桩底沉渣厚度,判断或鉴别桩端岩土性状,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判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分析桩侧和桩端土阻力 检测灌注桩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3.0检测工作程序 按图3.0执行

接受委托 调查、资料集 制定检测方案 前期准备 设备、仪器检定 现场检测 重新检测、验证、扩大检计算分析和结果评价 检测报告 图3.0检测工作程序框图

3.0.1调查、资料收集阶段宜包括下列内容:

1 收集被检测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桩基设计图纸、施工记录;了解施工工艺和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2 进一步明确委托方的具体要求。 3 检测项目现场实施的可行性。

3.0.2 应根据调查结果和确定的检测目的,选择检测方法,制定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宜包含以下内容:工程概况,检测方法及其依据的标准,抽样方案,所需的机械或人工配合,试验周期。

3.0.3 检测前应对仪器设备检查调试。

3.0.4检测用计量器具必须在计量检定周期的有效期内。 3.0.5检测开始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低应变法或声波透射法检测时,受检桩混凝土强度至少达到设计强度的70%,且不小于15MPa。

2 当采用钻芯法检测时,受检桩的混凝土龄期达到28d或预留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

3 承载力检测前的休止时间除应达到本条第2款规定的混凝土强度外,当无成熟的地区经验时,尚不应少于表3.2.6规定的时间。

表3.0.5休止时间

土的类型 砂土 粉土 粘性土 非饱和 饱和 休止时间(d) 7 10 15 25 注:对于泥浆护壁灌注桩,宜适当延长休止时间。 3.0.6 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验收抽样检测的受检桩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质量有疑问的桩; 2 设计方认为重要的桩; 3 局部地质条件出现异常的桩; 4 施工工艺不同的桩;

5 承载力验收检测时适量选择完整性检测中判定的Ⅲ类桩; 6 除上述规定外,同类型桩宜均匀随机分布。

3.0.7 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抽检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

2 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

3.0.8 对于承受拔力和水平力较大的桩基,应进行单桩竖向抗拔、水平承载力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l%,且不应少于3根。 4.0 检测结果评价和检测报告

4.0.1桩身完整性检测结果评价应给出每根受检桩的桩身完整性类别。桩身完整性分类应符合表4.0的规定。

表4.0.1 桩身完整性分类表

桩身完整性类别 Ⅰ类桩 Ⅱ类桩 Ⅲ类桩 Ⅳ类桩 分类原则 桩身完整 桩身有轻微缺陷,不会影响桩身结构承载力的正常发挥 桩身有明显缺陷,对桩身结构承载力有影响 桩身存在严重缺陷 注: Ⅳ类桩应进行工程处理。 4.0.2 工程桩承载力检测结果的评价,应给出每根受检桩的承载力检测值,并据此给出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的结论。

4.0.3 检测报告应结论准确,用词规范。 5.0 检测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 委托方名称,工程名称、地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基础、结构型式,层数,设计要求,检测目的,检测依据,检测数量,检测日期;

2 地质条件描述;

3 受检桩的桩号、桩位和相关施工记录; 4 检测方法,检测仪器设备,检测过程叙述;

5 受检桩的检测数据,实测与计算分析曲线、表格和汇总结果; 6 与检测内容相应的检测结论。 6.0 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

6.0.1 检测机构应通过计量认证,并具有基桩检测的资质。 6.0.2 检测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并具有相应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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