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计划是根据国家每年招生计划来专门安排一部分的专项计划,以本科一批招生计划为主。本科计划是由中央部门高校和本科一批招生的地区共同承担招生及其培养任务。高级计划则是国家示范性骨干的高等职业院校承担招生的培养任务。
在国家专项计划中收集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的重点县等地区的学生。
报考的学生需具备一下条件。
1. 考生具有所在地生活3年以上的户籍,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
2.考生是否具有县高中连续3年实际学籍。
3.考生是否符合统一高考的报名条件。
国家专项计划在一本课程开始前录取,原则上,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普通类学校招生的分数线。根据省级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的规定,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批次前提交。录取的分数线不低于本科控制的分数线。
当同一批高校考生资源不足时,不得将未完成的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可以多次以公开的方式,进行征集志愿的方式合理调整生源录取。在征集志愿未完成的情况下,也可适当调整降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