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履行负全面责任,并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
2.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3.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和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4.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5.主持施工监理交底等监理工作会议,负责编写会议纪要,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重要文件,下达重要指令;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6.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申报的重要申请和工程费用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7.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8.主持和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调解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9.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0.组织项目监理机构各专业监理人员对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按合同进行管理;
11.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2.按照业主的开发计划进行施工场地协调工作;
13.负责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在项目监理机构的实施;
14.组织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在认定承包单位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并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后,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交付;
15.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对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做全面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