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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房产税可以不交吗

2024-07-01 来源:六九路网

本文介绍了企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和缴纳方式。房产税的计算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方式,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纳税人包括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有所规定。

法律分析

企业房产每年需要缴纳房产税。根据房产原值的一定比例(各地可能会有所浮动,建议向税务局咨询以获取准确信息),计算出年度房产税金额。年度房产税金额除以12得出每月报税时的金额。

一、企业房产税怎么计算

1、从价计征

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的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二、如何缴纳房产税

鉴于纳税人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商品房时,房地产开发公司和购买方均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的规定,应由购买方缴纳房产税。

根据[1987]市税三字第124号文件“根据本市房产税施行《细则》第四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应税房产,不分新旧程度,不论自用还是出租,均按账面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1987]市税三字第834号文件“企业购入的房产,应按账面价(购入价),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征收房产税”和[1987]市税三字第334号文件“根据总局[1986]财税地字第008号文件规定,‘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即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的规定精神,对于分期付款购房,应以房屋实际应付价款总额扣除30%后的余值作为征收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

按照规定,房产税的纳税人是产权所有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应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即上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均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企业房产税计算方法:

1、从价计征算: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2、从租计征算:从租计征算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这里所说的城市,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难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拓展延伸

房产税的税率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房产市场情况等综合因素自行确定的。但房产税的税率也有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该条例第六条规定了房产税的税率,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方式。从价计征的房产税税率为1.2%至1.3%,从租计征的房产税税率为12%至40%。具体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结语

企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和缴纳方式是每年需要缴纳房产税的重要内容。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是两种常见的房产税计算方式,其中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而对于分期付款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商品房的情况,购买方需要缴纳房产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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