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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伤死亡报销需要满足的流程是怎样规定的

2024-07-02 来源:六九路网

工伤死亡事故的报销步骤、工伤治疗期间的待遇工资以及工伤事故处理需要准备的材料等内容,本段进行了详细介绍。用人单位应向当地工伤保险管理中心填报工伤死亡报告,申请工伤认定,并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等医疗费用可以全额报销,并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的标准报销交通、食宿费用。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执

法律分析

一、工伤死亡事故的报销步骤:

1. 立即向当地工伤保险管理中心填报工伤死亡报告,申请工伤认定。发生死亡事故,劳动监察、安全管理、公安监察会介入调查,确定责任,待工伤认定后进行后续事务流程。

2、用人单位必须是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劳动部门才会受理工伤认定,符合条件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费用。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所有费用由用工单位承担。

3、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可以同死亡者家属进行协商,可以参照人身损害赔偿规定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人身损害赔偿高于工伤死亡一次性补助。

4、2018年工亡补助金按照2017年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进行补偿。

二、工伤治疗期间待遇工资是怎样的

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的标准报销。

2、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本市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现行劳保医疗及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有关规定执行。

4、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医疗期。公费医疗期的时间由企业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经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医疗期的时间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个月至24个月,严重工伤或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5、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

三、工伤事故处理需要准备的材料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4、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5、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用人单位或者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需要准备工伤认定申请表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具体来说,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事故伤害发生经过、医疗救治过程、残疾程度等基本情况;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证明等。

另外,还需要提交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

在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用人单位或者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在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综上所述,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或者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

结语

工伤死亡事故的报销步骤包括向当地工伤保险管理中心填报工伤死亡报告、申请工伤认定,以及用人单位购买工伤保险的情况。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需要承担所有费用。工伤治疗期间待遇工资包括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等,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可以得到停发工资的工伤津贴。工伤事故处理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事故调查报告书或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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