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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起诉费用,怎么算

2023-09-08 来源:六九路网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

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以上内容可作为2017武威交通事故诉讼费标准的解答。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交纳500元至1000元;

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

(二)项、第

(三)项、第

(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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