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经济适用房,离异后还能买商品房,但购买商品房之前应当退还经济适用房。因为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购买经济适用房后又购买其他住房的,政府应当收回已购经济适用房产权。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需符合什么条件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第一、以家庭为申请对象,家庭成员需要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第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第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二、限购房是什么意思?
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第二十四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三、保障性住房允许买卖的吗
部分可以取得完全产权的保障性住房允许买卖。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购买保障性商品房不满五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保障性商品房的,由市住宅办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优先进行回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
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