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包括全款或贷款购买的,加名字后也算共同财产;婚前个人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还婚贷的,是共同财产;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则属于子女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1、如果是婚后夫妻全款或贷款购买的房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全部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2、如果在结婚后在房产证上增加了配偶的名字,那么房产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还贷,那么在还款本金及本金对应的增值部分方面,这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一方的父母出全款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于对子女个人的单独赠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房产情况比较特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