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是一种视听资料,可以作为欠债证据。但最好有其它的证据(如证人证明等)加以佐证,或者有多次的录音加以证明欠款的证实性。另外,一份录音作为证据的,应尽量能在录音中反映出录音的时间、双方当事人是谁、欠款的原因和对方确认的具体金额等;如果是电话录音的,应同时保存好相关的通话记录清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