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大麻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刑依据犯罪情节。根据我国法律,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都应追究刑事责任,处以刑罚。数量大、组织犯罪、暴力抗拒等情节重的将处以重刑,甚至死刑,并没收财产。数量较大者将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罚金。数量较少者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罚金。单位犯罪将处以罚金,主管人员也将受到相应处罚。利用未成年人犯罪将从重处罚。多次犯罪将累计计算毒品数量。
法律分析
贩卖大麻的会构成贩卖毒品罪,而贩卖大麻如何判刑,要依据具体的犯罪情节而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贩卖大麻属于贩卖毒品罪,刑罚的轻重将依据具体犯罪情节而定。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数量多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都将受到刑事追究和处罚。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中存在特定情形的,如数量较大、组织犯罪、武装掩护等,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甚至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反之,对于数量较小的情况,将处以较轻的刑罚,如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对单位犯罪的,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对于利用、教唆未成年人参与毒品犯罪的,将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多次犯罪情况下,毒品数量将会累计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