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非本村户口在本村建房可以举报吗

非本村户口在本村建房可以举报吗

来源:六九路网

如果非本村户口在本村建房违反了当地的城乡规划,可以举报。

可向以下机关举报或投诉:1。乡镇政府规划建设部门。乡镇政府负责本地区内城乡规划与土地使用管理,非农业户口的人在农村翻建房屋,违反了当地的城乡规划,可以向乡镇规划建设部门举报。该部门会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2。监察委。翻建行为涉嫌违规使用土地,破坏城乡规划,可以向当地县乡监察委举报。监察委员会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农村违建的举报方式包括:
1、可以直接到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2、可以拨打国土资源举报电话12336进行电话举报;
3、也可以进入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网上信息平台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