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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仪馆建设方案 篇8

2024-07-17 来源:六九路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温民[20xx]38号)精神,确保疫情在我县殡葬服务机构内不扩散不蔓延,切实保障殡葬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有关要求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从严从紧落实主体责任

  殡葬服务机构是人员密集型的公共服务场所,群众治丧极易引发人员扎堆集聚,防疫任务和责任重大。各地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感、使命感,指导殡葬服务机构以更加严实的作风和要求,进一步落实上级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殡葬服务机构单位责任和工作人员个人责任,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各个环节责任落实到人。

  二、强化管控措施,抓细抓实疫情防控工作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殡葬服务工作疫情防控规程,积极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精准实施疫情防控举措。各殡葬服务机构需严格落实测体温、查行程、亮绿码(含新冠疫苗接种记录)、佩戴口罩等措施。在殡葬服务机构内工作人员、丧属应全程佩戴口罩,同时要定期对公共区域和空调系统进行清洁消毒,做好日常通风,保持室内外卫生。要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循“三个不”和“三个要”规定,即“三个不”:非必要不出市、非必要不聚集、非官方不宣传,“三个要”:出市要审批备案、家属省外返温的要报告社区和单位、违反防控规定的要问责;要建立健全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工作人员要尽快完成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要按照特殊场所从业人员疫情防控要求,每周组织部分人员接受核酸检测,做到月覆盖。要严格落实民政部《殡葬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遗体处理及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试行)》和《重大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理工作规程》等要求审慎稳妥处置遗体,规范遗体交接,设置遗体处置专门通道。要加大机构内疫情防控宣传力度,提醒丧属注意疫情防控;设置流动疫情防控安全员,检查督促人员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积极宣传文明治丧,控制送殡人数,劝导群众从简从快办丧,避免人员聚集;要强化机构入口管控,实行机构承载力管理,控制人员聚集规模;原则上在县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集中办丧每例时间不超过3天(含),守灵人数每例不超过10人,送殡人数每例不超过20人,进入殡仪馆业务大厅办理业务人数每例控制在3人以内(含),并暂停举行遗体告别仪式。

  三、严格落实管理,全面落实信息报送

  各乡镇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加强安全管理,细化安全措施,坚决防范发生安全事故。同时,要安排好值班值守,确保第一时间获悉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情况、快速果断反应和处置各类突发情况。各乡镇于8月16日开始,每天下午16:30前填报每日火化数、出殡数、入葬数(附件一)给县殡葬管理所。如遇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上报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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