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当涉及到证据收集的合法性问题时,需要由当事人自己提供证据并证明其合法性。
在民事诉讼中,当涉及到证据收集的合法性问题时,被告可以对原告提交的证据的合法性提出异议。如果双方对证据的合法性存在争议,由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进行认定。证据的合法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证据的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如果证据是通过非法或者不正当的手段获取的,那么这样的证据是不被法律承认和使用的。2. 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果证据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证据的内容不足以证明所需要证明的事实,这样的证据也不能作为法院裁决的依据。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需要自己提供证据并证明其合法性,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合法证据,法院将不能作出有利于当事人的判决。
如果当事人无法证明证据的合法性,是否就不能使用这些证据?是的,如果当事人无法证明证据的合法性,法院将不能作出有利于当事人的判决,相关证据也不能作为裁判依据。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需要自己提供证据并证明其合法性。证据的合法性主要包括证据的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和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合法证据或者证明证据的合法性,法院将不能作出有利于当事人的判决。建议当事人在收集证据前,务必清楚了解证据的来源和取得方式,以减少证据合法性的争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