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没有抚养子女的,子女仍应当承担赡养义务。但是,如果父母有能力抚养而拒不抚养,故意遗弃子女的,子女可不承担赡养义务。
一、离婚孩子有义务赡养另一方吗
赡养,主要是指儿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合理要求。父母即使离婚后也需要赡养孩子:
1、子女赡养扶助父母既是无期限的,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子女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义务不因子女放弃继承权而消除,也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更不能以“分家析产”为条件;
2、赡养的方式既可以是与父母共同生活直接履行赡养义务,也可采用提供生活用品的方式承担经济责任;
3、赡养费的数额,既要根据赡养人的经济负担能力,又要照顾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
4、因父母曾无力抚养子女,子女在成年后仍然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法律为父母子女间规定了抚养、赡养对等的权利义务,但并非说这两个权利是必然相对应的,子女在成年后不能将父母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做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条件;
5、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者的强制措施。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来源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二、老人再婚后的赡养义务应当由谁承担
老人再婚后仍由其亲生成年子女承担赡养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存在只有实际的抚养教育关系的情况下,才会产生法律上的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但通常情况下,老人再婚时,双方的子女一般都已经成年了,在这种情况下,继子女不是继父母的赡养人,没有义务承担赡养责任。
三、离婚中遗弃家庭成员如何证明
离婚中遗弃家庭成员怎么判定
遗弃罪由刑法规定,夫妻一方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一方有扶养义务,如果有能力扶养二拒绝扶养情节严重则构成遗弃罪。
提出离婚的话,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明确的答案,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我国刑法第183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所指的情节恶劣,通常是指被遗弃人因生活无着而被迫到处乞讨,遗弃动机卑鄙,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由于遗弃造成病、残、死亡后果的等情况。
遗弃家庭成员就是对家庭成员不尽自己应该尽的赡养以及抚养义务。如果在婚姻的过程中,出现了遗弃家庭成员这样的情形,是可以依法判处夫妻双方离婚的。关于离婚中遗弃家庭成员怎么判定的问题,法律也作出了说明,主要包括遗弃主体、遗弃的对象以及遗弃造成的严重后果等等。
遗弃罪的主体要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律上的扶养义务是: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相教育的义务;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均与生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相同,但是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生父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扶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