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按如下步骤操作来公司合并
(1)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实施合并:移交资产、召开股东会、修改章程等;
(4)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新设的,办理设立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合并毕竟是属于重大变更事项,因此股东会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行。同时,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若债权人对公司合并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一般由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继。
一、公司合并后企业债务如何分担
公司合并后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公司资产收购流程怎么走?
公司资产收购流程:
1、确定并购目标企业;
2、收集信息,初步沟通;
3、签订意向协议,上报公司;
4、尽职调查;
5、审计评估;
6、确定成交价格,上报项目建议书;
7、签署并购协议书及附属文件;
8、办理产权交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