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应支付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未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的单位,需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法律分析
只要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职工工资的,那么就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要是连续三个月不发工资当然属于无故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应当支付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拓展延伸
无故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和解决途径
无故拖欠工资是指雇主连续三个月不支付员工工资,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雇主对于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员工可以采取以下解决途径:首先,可以与雇主进行沟通协商,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沟通无果,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将会介入调查,并依法追究雇主的责任。此外,员工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提起劳动诉讼,寻求法律救济。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员工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结语
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职工工资属于无故拖欠工资,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员工可通过沟通、投诉、劳动仲裁或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建议员工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