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车祸责任方起诉对方,费用由谁承担?

车祸责任方起诉对方,费用由谁承担?

来源:六九路网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及诉讼费用承担原则: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起诉费一般由对方支付,部分胜诉或败诉由法院决定各自负担,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根据利害关系决定费用分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包括报警、现场处置、调查、鉴定等环节,当事人对认定结果不服可申请重新鉴定或复核。

法律分析

车祸对方全责起诉费用一般为对方支付。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诉讼费的支付方是败诉方,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诉讼费的承担如下:

1、一般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如下:

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

2、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者,自查获之日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查获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检验、鉴定的,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鉴定的,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检验、鉴定超过时限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且最长不超过60日。由交通管理部门将结论交给当事人;

4、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不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的,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当事人还不服,则3日内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么维持原决定,要么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由原办案单位在10日内出具新认定书。

结语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复杂,但诉讼费用的承担原则相对明确。一般情况下,败诉方需负担诉讼费用,除非胜诉方自愿承担。部分胜败诉的情况下,法院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各方负担的费用。对于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情况,法院将根据利害关系决定费用的分摊。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请立即报警并等待交警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和责任认定。根据交警的结论,当事人可以选择服从或申请重新鉴定。法律程序将确保公正的诉讼过程。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