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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火车晚点导致飞机赶不上怎么办?

2024-11-26 来源:六九路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申请赔偿。如果因晚点造成旅客损失的,以其实际损失为标准进行赔偿。但是如果晚点是由于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原因发生的,则承运人在及时告知和提醒旅客,采取必要的安置措施后,不需要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六条 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第八百二十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或者有其他不能正常运输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和提醒旅客,采取必要的安置措施,并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由此造成旅客损失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能要求赔偿,我国目前没有关于火车晚点的赔偿规定,所以旅客因高铁晚点导致误机的无法要求铁路部门支付补偿。法律依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二十六条 遇有下列情况可延长通票的有效期:1.因列车满员、晚点、停运等原因,使旅客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不能到达到站时,车站可视实际需要延长通票的有效期。延长日数从通票有效期终了的次日起计算。2.旅客因病中途下车、恢复旅行时,在通票有效期内,出具医疗单位证明或经车站证实时,可按医疗日数延长有效期,但最多不超过10天;卧铺票不办理延长,可办理退票手续;同行人同样办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目前来说,火车晚点导致的飞机延误,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原则上来讲,乘客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让铁路部门给予乘客赔偿的,但是,现实中很少有人这么做,大都是自认倒霉的。 乘客和铁路部门之间是一种运输合同的关系。在合同关系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是明确而具体的。铁路部门的义务,就是保障旅客和货物运输的安全,做到列车正点始发正点到达。既然乘客和铁路部门之间有运输合同,那么,当火车晚点时,就意味着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违约,就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条 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否可以赔偿取决于飞机延误的原因。因非承运人原因造成的飞机延误,包括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旅客等因素,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应当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总条件、客票使用条件办理,无需补偿。因承运人原因造成的飞机延误,包括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调配等,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应当在有可利用座位或者被签转承运人同意的情况下,为旅客办理改期或者签转,不得向旅客收取客票变更费,并根据承运人规定和延误时间向旅客提供免费的餐饮服务和休息场所。法律依据:《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由于承运人原因导致旅客非自愿变更客票的,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应当在有可利用座位或者被签转承运人同意的情况下,为旅客办理改期或者签转,不得向旅客收取客票变更费。由于非承运人原因导致旅客非自愿变更客票的,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应当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总条件、客票使用条件办理。《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发生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后,承运人或者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按照下列情形为旅客提供食宿服务:(一)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等服务。(二)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三)国内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者取消,无论何种原因,承运人均应当向经停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服务。(四)国内航班发生备降,无论何种原因,承运人均应当向备降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服务。

第2种观点: 飞机因航空公司的原因,延误4小时以上,旅客可以要求航空公司安排休息场所,并且要求航空公司提供购票折扣、里程等值补偿或现金补偿。由于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取消,客票的退、改、签费用由航空公司承担。法律依据:《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承运人应当制定并公布运输总条件,明确航班出港延误及取消后的旅客服务内容,并在购票环节中明确告知旅客。国内承运人的运输总条件中应当包括是否对航班延误进行补偿;若给予补偿,应当明确补偿条件、标准和方式等相关内容。《民航总局对国内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给予旅客经济补偿的指导意见(试行)》: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除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做好航班不正常情况下的服务工作之外,还应根据航班延误4小时(含)以上不超过8小时、延误8小时(含)以上不同延误时间的实际情况,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航空公司应根据并尊重旅客本人的意愿和选择,通过现金、购票折扣和里程等方式予以兑现。

第3种观点: 飞机晚点4小时含以上不超过8小时,可以申请赔偿。只要是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包括机械故障、航空公司运力不足、空勤人员的原因等等,航空公司不能免责。通常情况下,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航空公司应该对乘客进行赔偿。经济补偿可以采用现金、购票折扣和里程等方式予以兑现。飞机晚点的赔偿方式如下:1、如果承运人自身原因,比如是因为机务维护、航班调配、导致航班在出发的地方出现飞机晚点,承运人有责任向乘客提供食宿服务;2、如果是非承运人的原因,例如天气状况、意外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等原因,导致航班在出发地出现飞机晚点,承运人有责任帮助旅客安排食宿,费用方面则是旅客自付;3、如果国内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被取消的话,不管什么原因,承运人都需要为经停旅客提供食宿服务;4、如果是国内航班发生备降的话,不管什么原因,承运人都需要向备降旅客提供食宿服务。飞机晚点赔偿标准如下:1、延误预计在4小时以内的航班,及时向旅客提供餐饮;2、在原预定航班离站时间后4到8小时,还向旅客提供价值30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200元。3、在8小时以后成行的,向旅客提供价值450元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300元。4、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不正常,航空公司不承担补偿责任,机场或航空公司协助旅客联系餐饮服务和休息场所。综上所述,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航空公司应该对乘客进行赔偿。经济补偿可以采用现金、购票折扣和里程等方式予以兑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或者有其他不能正常运输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和提醒旅客,采取必要的安置措施,并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由此造成旅客损失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除外。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申请赔偿。如果因晚点造成旅客损失的,以其实际损失为标准进行赔偿。但是如果晚点是由于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原因发生的,则承运人在及时告知和提醒旅客,采取必要的安置措施后,不需要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六条 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第八百二十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或者有其他不能正常运输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和提醒旅客,采取必要的安置措施,并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由此造成旅客损失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能要求赔偿,我国目前没有关于火车晚点的赔偿规定,所以旅客因高铁晚点导致误机的无法要求铁路部门支付补偿。法律依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二十六条 遇有下列情况可延长通票的有效期:1.因列车满员、晚点、停运等原因,使旅客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不能到达到站时,车站可视实际需要延长通票的有效期。延长日数从通票有效期终了的次日起计算。2.旅客因病中途下车、恢复旅行时,在通票有效期内,出具医疗单位证明或经车站证实时,可按医疗日数延长有效期,但最多不超过10天;卧铺票不办理延长,可办理退票手续;同行人同样办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目前来说,火车晚点导致的飞机延误,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原则上来讲,乘客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让铁路部门给予乘客赔偿的,但是,现实中很少有人这么做,大都是自认倒霉的。 乘客和铁路部门之间是一种运输合同的关系。在合同关系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是明确而具体的。铁路部门的义务,就是保障旅客和货物运输的安全,做到列车正点始发正点到达。既然乘客和铁路部门之间有运输合同,那么,当火车晚点时,就意味着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违约,就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条 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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