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男方提出离婚对那方有利,一般因情况而定:1、如果没有孩子的话,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有利的;2、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双方可到原结婚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离婚;3、诉讼离婚。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诉讼离婚的流程: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到庭参诉;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调解的结果如下:(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2)经调解后,对方同意当事人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当事人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3)经调解后,当事人仍坚持要求离婚而对伐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一、男方可以提出离婚的情形有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6、包办、买卖婚姻卖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出或者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一方与他人通奸,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二、孩子是否判归男方抚养的情形有什么孩子判给男方抚养的情形是:(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